另外請教,如果我報伯母以及姪女扶養的話!

那他們的醫療、健保、保險 是不是也可以一起申報?

台灣的那些事兒 wrote:
另外請教,如果我報伯...(恕刪)

沒錯.
不過收入(含利息)也要報.
-------------------------------
仔細再看了一下, 我錯了.
原來保險只能限直系親屬...(那...呵...)
您所謂的一起申報是說

健保的加保,加保再您的名下

或是報稅時的扣除額

除非你的花費全部費用有超過標準扣除額

76000元,夫妻就是152000元

才會用列舉扣除額,

還有保險費1人最多只能報是24000元

90%的人都是用標準扣除額,

除非你有捐錢過.
因為大部份的人列舉不了那麼多錢.


標準扣除額的不用憑證
列舉扣除額的要用憑證<---就是發票,收據等等


目前的狀況是,扶養親屬的對象的健保費,並不是在我名下~

因為跟在我名下划不來,所以應該都是加入工會。

這樣我可以申報他們的健保費用嗎?

另外,伯母已經80歲了,不確定有沒有領什麼老人年金?

如果有的話,這部份要如何處理? 也要申報嗎?




fredwu wrote:
同戶籍的話比較簡單如...(恕刪)


不好意思,借版發問一下?

請問居住於同戶籍之兄弟姐妹(年約30多歲),因故長期失業,

無薪資所得證明,無任何收入,也無請領政府任何補助,這樣

我可以將他申報為我的扶養親屬嗎??謝謝!

chs089 wrote:
請問居住於同戶籍之兄弟姐妹(年約30多歲),因故長期失業,...(恕刪)

不行.
要注意,如果被扶養的親屬有領政府救濟金,您要算一下他每個月領的錢是否高於您辦撫養時抵掉的稅還要多?如果是,建議你不要撫養,因為我從結婚後,報稅一直都有撫養太太的父母親,且都有殘障手冊,後來要申請救助金時,公所說因為有被申報被撫養,所以無法請領救助,後來我只好再上公所辦理放棄撫養,繳了兩萬元的稅,為了兩每個月四千元的救助金,以上供大家參考,不是可以撫養的都申報扶養哦。

關於被撫養親屬,他所有收入(包含薪資、股利、稿費...)都變成你的總收入,當然他所有支出可抵稅部分,您也可拿來抵,包含兩萬四的保險、健保等(我不確定非直系被撫養親屬能不能抵,但我猜應該可以,請詢問稅務機關,或直接使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報,用網路申報很多條件都寫好了,所以很方便)。


二十歲以上65歲以下如要報撫養,只有具備大專院校學生才行,其餘都是個體戶,要自行申報,您無法撫養他,除非他領有殘障手冊,但前提一樣是,他沒領政府補助時,你才可撫養他。老人年金我不確定,您應該打電話去問一下稅務機關。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台灣的那些事兒 wrote:
目前的狀況是,扶養親...(恕刪)




簡單說

健保如果依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太太(合併申報之配偶)

或是您伯母自己依公會(受扶養親屬)繳納,那就可以列舉扣除


不過看情形您伯母的健保應該是依某親戚的,

至於您弟的女兒,因為在您弟名下,保費是你弟繳的,所以無法列舉扣除



===============
http://www.ntas.gov.tw/county/ntas_h/taxnews_view.jsp?msno=D0120100311004

發布單位 法務二科
發文字號
稅目別 綜合所得稅
主題 綜合所得稅受扶養直系親屬之健保費,須為同一申報戶之人所繳納,始得扣除
發布內容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9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其父健保費,

該局以其父依附投保之被保險人為甲君之弟,渠與甲君未在同一申報戶,乃否准認列。

  甲君不服,主張其父有支付健保費予其弟為由,資為爭議。案經復查、訴願均遭駁回。

該局進一步說明,我國綜合所得稅稅制係採「申報戶」觀念,基於收入費用配合原則,扣除額減除亦以「申報戶」內所發生者為限,故受扶養直系親屬之健保費,須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亦即負繳納健保費義務之被保險人需與依附投保之眷屬在同一申報戶,始得扣除。
  該局呼籲: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開始,有關人身保險費及健保費之申報扣除,皆應遵循上開原則,否則將會被剔除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楊科長(06)2298097
  彙總編號:99031801

請問一下
如果我老婆的弟弟約二十多歲
但沒有任何工作和收入證明
我是否可以報扶養呢?
謝謝
行...無謀生能力....

yikuan wrote:
我老婆的弟弟約二十多歲
但沒有任何工作和收入證明
我是否可以報扶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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