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網路報稅程式的話,可以查詢到的範圍也不需要附上單據
很方便
我也是想全報,被要求補稅的話就補吧
主要是因為我有三筆醫療費用,其中兩筆是去年的,一筆是今年的
這三筆我是一併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
而保險公司給我的給付明細中並無詳細記載給付了哪張收據的哪些費用
只有看到三筆醫藥費的給付加總,是遠低於醫療收據上的金額
而加上其他的給付項目,總給付金額才是大於這三筆醫藥費
那筆今年的醫藥費,當然是明年報稅時的項目
保險給付我是今年申請,今年拿到給付的
不知道去年兩筆醫藥費的給付金額,又牽扯到跨年度的問題
好複雜

我所顧慮的是,如果國稅局要求我補稅
政府又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
也許承辦人員就會說我total拿到的給付金額超過了醫藥費
因此那三筆醫藥費一毛錢都不能列入(這樣他們核算最簡單省事)
那我是不是可以據理力爭
不知道保險公司是不是可以出一份完整的給付明細表給我(其實本來就應該要有吧)
詳細記錄哪張單據哪筆項目有給付,給付多少
明天我再跟我的保險業務員連絡看看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覆
不論是回覆在版上,或是私訊
對小弟都有很大的幫助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