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22301 wrote:因為美國有窩裡反條款...(恕刪) 因為有好處才會舉發,舉發完便可以過退休生活:P引用內文1.使GSA在1998到2006年之間為甲骨文軟體支付過高的10億8000 萬美元。2.舉發者可獲賠償金的15%到25%。Q:10億8000萬美元x15%=?
yyallen wrote:台灣為什麼沒有外國人...(恕刪) 如果台灣立法能得到賠償金15%,我想一堆正義魔人就會現身了,你看台灣立法、撿到東西失主要給30%的錢,不就一堆路不拾遺的正義人士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