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立遺屬與直接過戶贈與之疑問

找法院公證人

地方法院所屬 民間公證人

palihon wrote:
建議用贈與的方式較好...(恕刪)


to palihon

我哥哥堅持要用去法院公證遺屬,等父親過世在去辦理登記就好
所以我才會上網查我上文所提的那個法條,但對於登記時是否會通知
其他特留份之人這點不清楚,才上來請各位達人幫我解惑一下^^!
所以你堅持要用遺囑方式辦理?

簡單來講用遺囑到法院登記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直接贈與簡單多了,

遺囑公證是找民間公證人辦理,具有法院效力,各地方法院是不辦理遺囑公證

市價400萬,公證人先拿一筆手續費,有級距表可以看,你們大約2%=8萬

且立遺囑之後立遺囑者死亡,需所有應繼承人皆同意遺囑,並簽章

公家機關才可受理,若其中有任何一方不簽章,或認為遺囑有誤

皆可提出遺囑無效之訟,一來一往下去曠日廢時,若不是為了規避龐大金額的土地增值稅

真的不建議以遺囑方式來過戶地產

可以考慮生前贈與或是信託方式


你們這個case該繳的土地增值稅因該不多,可以去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地籍謄本來看

在對再現價算出土地增值稅,我想大概也是免贈與稅,市價400萬,公告大概最多200萬

最危險的是你們老爸,過房子給你們之後,你們一定要好好孝順

有什麼問題再提出吧,最近辦完家族的土地過戶,生前贈與真的可以省很多麻煩
生前贈與真的可以省很多麻煩
+1000000000000000次贊成
因為一但有某一位繼承人跳出來
就無解了

唯一要記得的是:
過戶後,繼續孝順老爸
abel00055 wrote:
...
且立遺囑之後立遺囑者死亡,需所有應繼承人皆同意遺囑,並簽章

公家機關才可受理,若其中有任何一方不簽章,或認為遺囑有誤

皆可提出遺囑無效之訟,一來一往下去曠日廢時,若不是為了規避龐大金額的土地增值稅

真的不建議以遺囑方式來過戶地產...(恕刪)

abel00055大 可能沒有遺囑經公證人公證後 不動產過戶之實務經驗

請版主到
地方法院所屬 民間公證人
問這一個問題

另 標的物價值就地價稅單+房屋稅單就可知悉 遠遠低於市價
標的物200~500萬 手續費約NTD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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