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用遺囑到法院登記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直接贈與簡單多了,
遺囑公證是找民間公證人辦理,具有法院效力,各地方法院是不辦理遺囑公證
市價400萬,公證人先拿一筆手續費,有級距表可以看,你們大約2%=8萬
且立遺囑之後立遺囑者死亡,需所有應繼承人皆同意遺囑,並簽章
公家機關才可受理,若其中有任何一方不簽章,或認為遺囑有誤
皆可提出遺囑無效之訟,一來一往下去曠日廢時,若不是為了規避龐大金額的土地增值稅
真的不建議以遺囑方式來過戶地產
可以考慮生前贈與或是信託方式
你們這個case該繳的土地增值稅因該不多,可以去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地籍謄本來看
在對再現價算出土地增值稅,我想大概也是免贈與稅,市價400萬,公告大概最多200萬
最危險的是你們老爸,過房子給你們之後,你們一定要好好孝順
有什麼問題再提出吧,最近辦完家族的土地過戶,生前贈與真的可以省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