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我的名字 但借款人是我媽 增貸的錢先進我媽帳戶 然後再匯到我戶頭 請問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online412 wrote:
這次增貸大概150萬...(恕刪)


一年贈與220內是不用繳稅

放心去花吧!

realestatepro wrote:
一年贈與220內是不...(恕刪)


一年贈與是220萬嗎? 怎麼有人說是110萬?

夫妻合併才是220萬?
110萬?
那是n年前的限額囉...
現在是220萬/年
文一年多了 定期刪除發言@@
文一年多了 定期刪除發言@@
父母一人220萬,一年內父母兩人不管要給幾名小孩,共有440萬的額度
這樣的行為會有贈與稅的『疑慮』,如有需要,會請求解釋說明。

但如同網友說的,沒有到免稅額上限,所以不用管。

真的哪天真的有超過免稅額,你只要舉證借貸關係就好。因為你媽貸下來,錢給你用,抵押的標的還是你的,未來你要還錢給銀行,這之間的流程只要有清楚就好,所以最好都有經過銀行,在存摺上有留下紀錄。


tdbigman wrote:
這樣的行為會有贈與稅...(恕刪)



再請教一下 在法律上要如何舉證?

假設一大筆資金是"現金存入"或者是"現金領出"也就是沒有資金流向的證明 那麼到時真的被國稅局找碴

都已經是N年前的事了 有時連當事人自己都不記得了 請問要如何舉證這筆錢的"真實用途"呢?

就算我想隱瞞真實用途 我隨便交待過去可以嗎?

國稅局到底是如何認定你這筆錢要被課XX稅?? 還是要資產超過多少現金以上的大戶才會被查.. 也就是說一般小老百姓是不太容易被查稅的.. 可以這麼說嗎?
不需要交代『用途』,你要交代的頂多是銀行-令慈-你-令慈/銀行的往來就可以了。

畢竟這是一筆借貸,借出來要還,你擔心的是令慈到你手上的過程,會牽涉到贈與,只要你能證明這筆錢是借貸,你有還你媽,或者你有還銀行,就足夠了。有借有還,就不是贈與,十幾年前,連爺爺跟伍縣長的官司,就是這樣抹掉。

除非錢到你手上後,銀行的錢又是你媽還的,否則不需要太擔心贈與稅的問題,而且最好是經過銀行,比方你先把要還的錢存在你銀行戶頭,然後從銀行帳戶裡面直接劃撥前還銀行。這樣銀行就會有紀錄,要追查就很簡單。

有借有還,就不是贈與。
用途不在稅捐機關的考慮範圍.

只要是你有一大筆現金存入.被查到就必須交代如何而來.因為可能是"所得".

只要不能清楚交代金錢來源.就會被以所得來課稅.外加逃稅的罰款.

至於你有一大筆錢領出.只要沒有相關刑事.是不會有人管你的.你的錢如何花你自己可以決定.

只有在死亡前兩三年.大筆金錢領出會仍然會被以同樣的金額課徵遺產稅.


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只要金額不是太過誇張也都還好.運氣不要太差被凹到就還好.

看很多犯罪者幾千幾億買車買房.也都沒事.真的被查到了就認了.

另外也可以租用銀行保險箱來置放現金.不然買黃金也是傳統的做法

但小弟以為.銀樓的金條成分令人擔心.

一般人很難是連爺爺或伍爺爺.

如果在稅捐機關查稅前就完備整個動作.那或許情有可原.

但若是被查到.然後再"還錢給你媽".如果往來的金額都超過最低的免稅額度.

那可能雙向都會被課徵贈與稅.這種案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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