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dy0617 wrote:我又有問題了(再次舉手)上例遺囑明顯違背法律特留分, 那C,D可否主張該條遺囑無效? 所以大家還是均分? 不能,你可以這樣想:特留分是法律賦予繼承人的"權利",而非被繼承人的"義務"。所以被繼承人的遺屬並沒有違反被繼承人的義務,所以是有效的。但是因為這份遺屬侵犯到繼承人的權利,所以繼承人可以就"自身權利(特留分)"的部分作請求。或者換另一個方向想:條約違背法令的部分為無效。所以只有"違背特留分的部分"是無效的,其他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vivian93 wrote:或者換另一個方向想:條約違背法令的部分為無效。所以只有"違背特留分的部分"是無效的,其他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謝謝大大的回覆, 真的太專業了~ 法律這種東西, 光自己K書還真的離融會貫通差很遠...01果然多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