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朋友私下好好跟公婆、小姑分別溝通,亡夫留下的錢是要栽培小孩子,所以還是交未亡人保管運用,但媳婦還是會依亡夫生前的孝親費金額按時交給公婆,請公婆要相信!如果在善意誠懇地溝通後都無效的話,走法律吧!房子的部分,我看妳朋友可能就別想了吧....依大小姑、叔伯們現在斤斤計較的心態,只有等待分遺產....但房子屆時也可能在公婆bye~bye前就被過戶的他人的名下了,這就看阿公阿媽疼不疼這個孫女了...對長輩尊重,但還是得保有主導的權利,以確保小孩未來的養育費用!
TCCQQ wrote:老婆和小孩是第一順位...(恕刪) 為了錢很多人都遺失本心,看起來若順他們,到最後錢,房子都沒.丈夫的遺產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其他人沒份.你女兒未來可參與您公婆遺產,但前提是不會在生前轉移.(最近看到朋友岳母(外配),她丈夫過世後,丈夫前妻兒女把財產轉光,更過份的是他岳母不識字,丈夫過世後帶去辦印鑑證明,把他岳母名下房子轉移,一分錢都不想給他岳母,他岳母也在工作10幾年)所以丈夫的錢是您們母女的,不要分給別人,若還住那房子,不管叫安親費或房租是該付,但若被迫離家,就不要付了.
leoliu1999 wrote:親戚的老公過世了,留下女兒跟老婆,現在住在婆婆名下的透天,原本房地稅都是兒子繳納的公婆受到其他兒女慫恿,想要兒子留下的現金,要拿回透天房子來要脅趕出孫女跟媳婦。 回娘家OR搬家,不要留在那看人家嘴臉,老公留下來的就是你們的,沒人可以跟你們搶.
上上樓有人說了.夫家那邊是怕媳婦未來改嫁, 遺產帶走了, 孫女變成人家的繼女, 如果後來還被拋棄或惡養, 那兒子一生的心血就沒了, 孫女一樣沒保障.說實話, 以現代社會來說, 這也不是少數.所以夫家那邊才會提信託.怎麼辦? 家務難斷, 兩邊各有考量, 長什麼德性只有自己知道.真要讓兩邊都放心, 把現金遺產的一部份去買婆婆(母女現居)房子的部份持份, 名字掛孫女, 其餘現金保留生活用, 租金及孝親費就不用給了.
>公婆受到其他兒女慫恿,想要兒子留下的現金,背後真正目的是少一個來爭房子的人>要拿回透天房子來要脅趕出孫女跟媳婦。孫女都忍心趕了,以後也不會有份。>媳婦擔心孩子未來教育費用/生活費,不願意動用現金,因為怕老人亂花(以前跟兒子拿不少),那就搬走現金留著。>.提出完稅證明,可以主張房子部分所有權嗎?顧慮到孩子就學,跟以前的回憶,不想搬>但是又想留下跟老公住十幾年的房子。為情還為房? 別想了,房子不會有你們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