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被取消了

我想你誤會了~我說的補是補利息不是你被抓了~另外關於你缺不缺錢跟你說聲不好意思這句我收回

我建議你去申請築巢優利貸~只要你老婆繼續保有公務員身份~就不用怕被取消了
以後可以放手大賺,再也不需顧慮賺太多會超過補貼門檻啦。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被取消從另一層面上來看是好事...
因為您的收入已經比很多人高了,就算有一年是包含資遣費.另一年也是比較中值高....
這樣想會舒服一點.....
如您原先是第二類..
那代表前兩年免利息...
就算第三年被抓到超過111萬失去資格好了
因為前兩年免息賺的利息錢

接下來您應該要集中火力十年內把那200萬全繳掉
那您還是有賺的......

如果失去資格的話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轉貸的方式尋找更好的『貸款方案』
而不是綁死+0.9


http://pip.moi.gov.tw/V2/B/SCRB0201.aspx?Func=Detail&id=1101

完成購置住宅貸款撥款後第三年起,查核日前二年(本次係指101年及102年)
家庭年收入之平均值是否超過103年度查核時申請人戶籍地之查核金額(詳查核金額表)。


二、辦理時程
(一)98年度、100年度核定戶預計自103年9月1日至104年1月31日,流程圖如下:

審查財稅資料 (含所得)


請看網頁中下方有流程圖. 所以你被取消第三年起的優惠
我100年申請,有過(100-102:2年200萬0利率)
我是第三類(家庭總收入超過50百分點),所以第三年不補貼了
現在政府要我還104/1/1後的補貼利息???(102結束補貼後就換銀行自己的利率囉)
是最近政府缺很大嗎

小弟上個月也被查到,也是很無奈的放棄申訴,現在跟14樓大大說的一樣,努力還那2.2%的200萬

在家睡覺最好了~~ wrote:
小弟上個月也被查到...(恕刪)


問一下失去資格那200萬
是 +0.9 嗎??還是銀行沒給妳其他較優的利率??

問個笨問題?這個可以用轉貸的方式處理嗎?
比方既然失去資格銀行利率又高
那可以找到另外一間銀行利息可以更低的之類的處理嗎?

因為實在沒遇過這種事...想問一下

我剛購屋時,也是有申請這個補助。
戶籍遷到桃園,年收就超過了,被要求追繳利息。
後來只要認識的人要購屋,我都要他們不要去申請這個。

另外,還要注意,當初簽的房貸契約,有的銀行會備註,如果這個補助被取消後,這兩百萬的房貸利率是多少。
我當初這兩百萬的利率超過 2.5%(實際的數字忘了)。只能怪自己沒經驗不小心。後來乾脆轉貸。
mar-ch wrote:
收入就是收入,不管...(恕刪)


不要亂講
資遣費不是全額都認收入的
資遣費與退職所得一樣
都是適用退職所得免稅額度
若是退職所得被認列收入
通常都是資遣金額高於一般水平....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100年結婚買房~...(恕刪)



你不是會計人嗎???

扣繳單位一次給付被資遣員工之資遣費,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退職所得,
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給付總額減除定額免稅後之餘額依法扣繳稅款,並由受領人就超
過定額免稅部分,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新聞

請自行參閱

如果是收到全額資遣費所得稅扣憑
我只能說你老婆服務的前公司
會計人員水準程度..........
在資譴之前
你們的合併年所得未過青年安心成家限額
那麼尊夫人在被公司資遣時所得超限的機率就不高
(因為有免稅額,而且很有可能是全額免稅)
公司所得申報錯誤可能才是造成所得超限主因

財政部賦稅署公布最新的退職所得免稅額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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