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還好,應該不用太焦慮
couterpart wrote:
我自己本身是開「Fi...(恕刪)
請問老虎開戶後,要帳戶管理費嗎?
要的話是怎麼算?
這樣看來是不用 只是開通後90天內要交易

大哥好棒 wrote:
這樣看來是不用 只...(恕刪)

原來如此,謝謝回覆
大哥好棒 wrote:
如題 本來想開戶...但是網路上找的相關訊息好少
不知道在台灣是不是合法券商
帳戶內的錢跟股票有沒有保障
有大大已在使用或是了解的嗎?...(恕刪)

上網搜尋此境外公司
http://www.itiger.com/market/201702?invite=GGSEM01&gclid=Cj0KEQiAlsrFBRCAxcCB54XElLEBEiQA_ei0DFgcLbWkHARpYizoUa1EGODON70lqhULVGtBWlWuDtUaApJ88P8HAQ

註冊國註冊地,在紐西蘭(澳洲旁邊)
沒親訪怎知它是大公司小公司空殼公司
在台灣,沒有登記註冊,不合法,沒保障.
有疑問,請上網找紐西蘭此國網站
用紐西藍語文,問當地的投資股民
有糾紛,飛紐西藍找司法機構解決
買美股找台灣卷商不好嗎,安全離家近
天龍國鄉民 wrote:
這間沒在SIPC...(恕刪)

網站有中文固然很好,但是還是以保障
自己的帳戶所有權益,小心因小失大,
沒SIPC,根本不用考慮,倒了誰賠你。
研究了下, 事實上 他只是IB盈透證券的仲介稱不上是券商他本身也沒其他業務,
資金不多或玩票性質的適合,
重點是可以有捷徑進入中股跟港股,台灣複委託金管會的限制下其實啥都不能買,也不能玩IPO,IPO才有肉阿
當然風險自負囉~~
投資境外公司的交易平台買賣股票?
投顧行業很特殊,我交錢給對方買1個(承諾).
未來出金,它承諾匯款寄支票給我,信才有鬼?
投顧不是銀行,沒抵押擔保品,為何送錢給它?
我要查這個投顧,有無四個登記註冊政府監控
我要飛美國,開銀行帳號辦理(出金)自動轉帳
.
************
(地下公司)不保本,如被倒債就不支付本金
https://goo.gl/oFxwQ4
自己不會查(公司)(業者)(公會)(商品)-別投資
任何公司在任何國家,要開張營業作合法生意
須作四個登記註冊:(公司)(業者)(公會)(商品)
欠缺任何一個登記註冊,就是此公司非法營業
(地下公司)(無牌業者)(地下商品)-別投資
投資本就包含對方,經營不善關門歇業倒債.
投資如獲利算你的,就說眼光神準理財有道.
投資虧錢血本無歸,別哭喊被詐騙要求國賠.
這家海外卷商,在美國有作五個登記註冊嗎?
在美國此卷商有(公司登記)政府監控-不知道
在美國此卷商有(證券登記)營業執照-不知道
在美國此卷商是(證券業公會)的會員-不知道
在美國(這證券)傳公會登記監控總量-不知道
在美國(這卷商)有投保SIPC是會員嗎-不知道
你飛美國開銀行帳號,辦理(出金)自動轉帳?
如沒有,請問未來出金,你怎麼拿回你的錢?
.
************
(地下證券)不保本,如被倒債就不支付本金
這公司資本多少?RBC不足,倒債沒錢賠就知痛
RBC=資本/債務,說白了就是資本2可接債務1.
公司註冊需登記資本,依資本RBC核准銷售商品
商品登記才能控制業務銷售總量的RBC>200%
你怎知公司短報或誠實呈報商品公會監控總量
商品交易不登記,總量不受監管,無限制的接單
1個客戶接1百萬,50個客戶接5千萬商品債務
公司資本1百萬,接5千萬債務,倒債當然沒錢賠
.
************
沒有在台灣開分行的海外卷商
你的錢匯入卷商銀行帳號.錢給它代管

.優點:你不需飛美國.不需親臨銀行開戶
.你有卷商對帳單.無銀行簿/無股票簿
.錢/股票委託海外卷商代理.手續費低
.你的錢在美國都掛卷商的名下
.你買進的美股都掛卷商的名下
卷商倒閉.你的錢/股票.聘律師海外求償
*卷商投保SIPC成會員,保障(投資人證卷)
.在此券商開戶投資人,是SIPC保險受益人
.它理賠(投資人的證卷).不賠(投資人的錢)
*卷商倒閉法院清算.以券商淨值償還客戶
.不夠的部分.再由SIPC來理賠投資人證卷
*需聘律師海外求償.追蹤法院清算.拿證書
.無法院證明你是受害投資人.SIPC不理賠
.
************
(委託收款人)不保本,如被倒債就不支付本金
匯款的(收款人)的'名稱'國家'與(登記註冊)與
與(開戶簽約交易)不是同一人,,別投資,別匯款
母公司,因業務遷移裁撤'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
故投資最忌諱集團:註冊A國,簽約B國,匯款C國.
這公司有無狡兔三窟,有就快閃,免得血本無歸.

-A無錢無債:找偏遠免稅小島,開公司登記註冊
-B有債無錢:承銷生意開戶簽約交易,擔保債務
-C有錢無債:專門接收B公司的匯款,永續經營
-當B萎縮虧錢時,就是B公司倒債,結束營業時
.

大哥好棒 wrote:
如題 本來想開戶...(恕刪)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說,「這是一個非法的業者」,凡非法在台經營證券商業務,違反證交法第44條,可處2年以下刑責,她還說,投資人若向非法業者投資,產生糾紛,由於該公司非正當合理的業者,就無法得到相關的金融消費保障。

王詠心說,證期局已要券商公會發布警訊,告知客戶,提醒投資人不要與非法業者交易,她也承認。證期局雖掌握情況,但目前還無掌握具體違規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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