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見 https://goo.gl//hm8sK2
這個表格是針對企業蕫監事擔保無擔保授信
你簽署授權銀行對表內的人持續性聯徵調查
你是個人房貸有房屋擔保,填寫此表太嚴重吧
這張資料表下端的三個條款,請讀清楚才簽
各人解讀不同,我的解讀是
第1條所填資料如不實或漏報願負法律責任
第2條所填關係人知道且同意銀行持續聯徵
第3條這張資料表的法律有效期限是7年
銀行法33-3條規定,copy此條全文如下
第33條之3(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交易之限制)【相關罰則】§129
主管機關對於銀行就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授信或其他交易得予限制,其限額、其他交易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授信或其他交易之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範圍如下:
一、同一人為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
二、同一關係人包括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
...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
三、同一關係企業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
...之一至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
...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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