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z847 wrote:
有這個法條?好奇。...(恕刪)
在六樓:原來是國民住宅
國民住宅條例確是法條無誤,綁的條件很多
在國宅貸款未還清前國宅所有權人可說動彈不得
想增貸、過戶就甭談了!
to:樓主… 國宅貸款還清後的塗銷、過戶、重新申辦房貸的過程可能是一個漫長的時間,要有心理準備。
兩個工兵 wrote:
...手上既然還有幾十萬,就做你能力範圍能做的投資行為,不要槓桿操作...(恕刪)


思緒 wrote:
...因為小弟的問題,只是拿某一個投資來轉投資而已,想要了解一來一往這樣的誤差值不值得投入基金或股票,必須有多少獲利才會持平,畢竟銀行經理人只想賺錢,只說好話......(恕刪)
以自有資金買房才是投資
用房貸買房則是舉債的財務槓桿了
您的問題是舉債投資無誤!
兩個工兵大大是好意
有幾分力氣做幾分事
先用您手上的閒錢來投資吧!
做中學!
以利率較高的新債還利率很低的舊債就是一種不及格的財務操作
所以不需再評估值不值得投入基金或股票
何況您也點出銀行經理人只想賺錢只說好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