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說說你是不是知道那是仿冒品,然後賣真品的價格?
再討論其他
第一次看到隔了20個月 想退貨..

1.名字不能亂簽 簽了就是自己承認賣假貨

2.叫它證明這是20個月前的你親手拿給它東西 得是同一個

3.只要是朋友 都別相信 唯有父母可以相信
仿冒品不會因為你不知道而無罪
只要你有賣,錢有交易,罪就成立了,重點在你拿去賣

那個文件不要簽,簽了你等於承認你賣仿冒品

最好找個親人或朋友認識的律師,來指導你

我是賣你一個包,你一年半才拿來說我賣假貨,我怎知道你現在的包是不是我當初賣的,我覺得你要詐我
你有意引導說是你朋友的問題
不過賣仿品應該告不成損害名聲啦
因為他也拿不出妨害名聲的證據...

擺明想坑人~
很久了~法官才沒那閒
要告去告吧~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仿賣品嗎?151515
1.東西你要不要要回來,不需要就不要理他吧,反正是仿品要回來也不具實際價值。
2.如果東西還想要回來,如果需要只需表明款項已退,你當初也不知道是仿品(最好能夠提出證明,例如是以真品左右價購買的購買證明,或是提出你當初也是購買的二手品的購買證明,若是真品要3萬,你購新品價只有2萬或甚至更低,明顯不成比例就不建議提出了),請他歸還,否則換您是不是請他簽張單子證明你錢已經歸還他,但是他物品還沒有歸還妳。
最後至於物品事不是原本那個則又是另外的一件事
法律上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期
那是指在民刑事限期內
保留可以主張要求的權益
重點是賣仿冒品還簽了什麼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kesam_8408114728 wrote:
東西當初我也是從國外買回
我也沒主動找朋友的朋友販賣
是他主動找我要買東西
我自己也買了 東西在他沒跟我反應之前都沒什麼疑慮
我本身也沒懷疑過東西
有疑慮的是東西有沒有換過或瑕疵的問題
謝謝...(恕刪)


講這麼多
你都沒正面回答
是仿品或不是仿品?

如果不是仿品
那你幹麻退錢給對方?
而不是質疑自己的真品到他手上怎變成仿品?


deepriver36 wrote:
所以你是不是賣仿品嘛


反過來告他侵佔啊!
大家就互告,看誰時間多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