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相對要承擔一些風險 這些大大們一定都明白
但目前這個前提 我想已經不需要顧慮了 因為經過蓋建物的老闆.租方和我方三方 針對室內空間重新討論劃分 確認租方一定要室內
空間變大 不然他們覺得太小不夠用 希望我室內坪數在蓋大一點.
(PS.先前租金租期及建物大小都說OK沒問題 結果要簽約當天突然改變心意嫌太小....我也很傻眼!)
但問題是 建物要變大 我的施工成本就要提高 可是我已沒那麼多預算在提升 所以 這個合作案應該會胎死腹中........
換個角度想 其碼我水電申請已經先跑了 目前電桿已架上去(有電) 水還在向有關機關申請中(需一段時間) 也算是有了第一步.
以後給房仲委託的租貸約 可以述明 已完成水電申設!
為了這個投資案 我是願意承擔一些風險 因為看到了租戶這一方有誠意要租 但因為這樣變卦 我也明白風險評估會太高 所以若對
方執著於室內空間須變大 那我就順勢讓這個投資案破局 不能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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