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羅155 wrote:紀念品難道不能直接寄...(恕刪) 覺得有很多點的像兆豐金就兆豐金領,台中銀就台中銀領便利店的就便利店領登記要領的同時決定要站那一邊點少的就直接發股利就好我就問去兌換處換的人你有去嗎的人像這次新光金多收的錢是誰拿去有退給你們這些小股東嗎
小保羅155 wrote:紀念品難道不能直接寄...(恕刪) 這是本末倒置吧?!他是要收集股權通知書, 上面要有股東的簽名或蓋章且勾選議題同不同意.......紀念品只是誘因讓你願意把股權給他而已有時候公司內有兩派想要奪權, 這個通知書的股份就很重要..........非公司派的也會去市場上向股東收購通知書的如果公司直接發紀念品, 然後扣留你的通知書.......這會有違法問題
郵資是公司出,屬於公司額外的成本,也就是從獲利裡面扣,公司獲利約等於股東的權益。貪到的便宜,其實是從自己的股票價值中拿出來的。大概跟拿股利一樣,感覺有多賺,其實是左手換右手還被抽稅一手。個人認為,投資就是投資,不要有紀念品這種東西稀釋公司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