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窮人的觀念有問題,沒錢該想辦法去賺,別只想動歪腦筋向錢較多的人一直挖,有錢人可以多貢獻一些,但要有限度,如果錢比別人多的部份都要繳出去,那誰還會想賺錢,就會經濟不振,邁向均貧社會。而且證所稅若課徵是向全國人徵稅,為何要獨厚花東?樓主是東部人?
Harvey norman wrote:因為是你投資的這間公司有賺錢,為他們自己繳了營業稅你有賺錢是因為投資該間公司兩者是獨立事件但你因為投資所賺的這筆錢,並沒有繳所得稅!這樣投資要課證所稅能夠理解? 兩件事怎麼會是獨立事件?多繳營業所得稅,可分配的盈餘就減少。繳完營業所得稅如果虧損,就可能沒辦法發股利。你知道之前公司發股利之前繳的稅是可以全額扣抵的嗎?你知道為什麼現在還留著固定的8.5%抵扣稅額?不就是政府重複課稅,覺得理虧,才有這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