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總部大轉折!新壽將朝把T17與T18歸還北市府努力

竟然有人幫忙新壽講話耶???

stevengis
北市府那有亂搞,北市府是在幫全體市民把關守住全體市民的利益。
灰翼
新壽沒違法,但快要違約了。違約的原因還是因為他們無視當初招標開發的精神,只想空手套白狼。
新壽沒錢沒能力開發,要蓋早蓋了,想說能不能多撈點
該怎麼辦才好啊
新壽花錢標地,要不要開發是他的選擇,現在怎麼變成多撈點?那其他人當初怎麼不去標地?
灰翼
沒錯,新壽自己的選擇。標了但是不開發,但依約就是沒建物不能轉,依約如果他被合併市府有權收回地上權,這都是新壽自己同意的。所以標了不依約走而賠錢,是他自己選擇。但不能因為沒賺錢就來勒索市府。
jasonhustock wrote:
竟然有人幫忙新壽講話...(恕刪)


你花錢花心力標到的土地
因為有其他人想要
地主反悔不給你用
請問你會不會要地主補償你

就像前面有人說的
只因為是輝達
明明應該是理直氣壯的要求
卻變成要低聲下氣委曲求全
epower2000
新壽標下63.8億元標下土地, 養地3年半未動工, 2027年合約到期要歸還土地沒收權利金, 這時輝達來了, 要求給付140億才能轉移地上權, 真是吃相難看
灰翼
新壽可以自己開發,要轉給輝達是他自己談的MOU,沒人逼他。
依照合約精神

新壽標得地上權

土地的收益 , 管理 , 使用權利

在地上權利期間就屬於新壽


這案子

比較理想的結局

應該是輝達找有地上權的新壽訂約

新壽有新光建設公司

蓋好符合輝達需求的建物

且也合乎原來地上權的合約規定應該也不困難


怎麼變成要新壽合意解約

只退還租金及補貼些利息

市政府提前解約 , 拿地上權合約出來看

也應該履行解約條款吧?


政府與民爭利

對嗎?

不依法行政

拿其他的事由威脅廠商

這樣對嗎?
epower2000
蓋好符合輝達需求的建物=>輝達主張自己蓋, 這點不會變
灰翼
錯,是花錢標地,但跟地主協議是要開發。但不開發外,自己跑去找人說要轉賣給你。地主當然不同意,因為這跟當初協議不同。沒人逼新壽跟輝達簽MOU,明明就是自己跑去推銷一個他不能賣的東西,活該。
灰翼
民法就是依約行事。合約就是這麼寫,就是合法。
WOW no.1
公文不違背合約就是合法...新壽也沒表示異義~
算新光逃過一劫..

像當年 特斯拉被踢走, 裕隆被罵到現在.

輝達再被踢走, 新光可以轉行了.
該怎麼辦才好啊
要罵裕隆甚麼呢?
pmwang wrote:
今年3月北市府就說新新併不同意移轉到新的公司了,這時輝達還沒出現。
這一點新壽就無解了!

這要看當初契約怎麼寫的
就算因新新併新壽被消滅, 市府依約終止契約收回土地
賠償給新壽該付錢的還是要付
換言之
不論你新新有沒有合併, 市府要收回土地不管是給輝達還是幹啥都要賠錢給人家
但是市府若為了輝達主動解約, 責任全在市府, 賠的錢多
搞些小手段讓新壽違約甚至主動放棄解約, 就可以賠少一點
而新新併和輝達都在等, 就比誰氣長
商人奸, 官府更奸
pisflu
新壽選擇了投機的一條路(也踢到鐵板了),當知道政府要這兩塊土地時,其實可以以此籌碼談辦換其他更好的標地,也可藉機讓公司有更好的名聲,結果勒,選擇了放話,帶風向,落得沒好下場,名聲也差了。
jasonhustock wrote:
竟然有人幫忙...(恕刪)

幫新壽說話怎麼了嗎?
還是只能幫輝達說話!?
有那條法律規定只能幫輝達說話!?
我是不懂,輝達賺錢會分給台灣百姓!?
北市府、新光遵守合約到底有何不對!?
還是圖利給輝達就無罪!?
這需要想這麼久嗎? 這新光集團的高層每個可能都活在象牙塔裡

這樣衝康,難不成會認為明年一月的合併案,中央跟北市府會同意轉移合約?

到2027年想要蓋完大樓? 我要是北市府,我就全部“從嚴審查”,只要文件圖面裡有一根毛

我就直接退件,不然就叫你補件,而且我每個公文都壓到截止日,有問題就叫你重新申請

我看你建照去哪裡拿? 開始蓋了,我就派人每天去檢查,工地裡多一根毛我就叫你勒令停工

蓋完,我都用游標卡尺去量你的建築物,我看你怎麼拿使用執照

還不只這個案子,以後你集團所有案子都這樣各種花式搞,我看你怎麼玩
怎麼樣都不可能讓的
難道你台北市政府要給出新光所有的利益?
不然新光就自己弄就好
沒必要讓出來對吧
在商場沒人管你是誰,只有利益而已
感覺這就是一個幌子 一定不會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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