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_-o wrote:
在不明單位留下雙證件影本,問題不小,也不大,最重要是您還沒有簽署任何文件.
如果他真拿去做了什麼,缺乏您的簽名,也很難證明是您本人.
之前發生過很多案例.......
某電腦補習班打免費試聽的口號....
結果一開始說要你填寫問卷報告......在裡面偷夾分期貸款申請書......很多人都沒仔細看就全部簽下了(應該是人家一直催促直接叫你在哪裡簽名...你就簽了...跟你去銀行或是手機行辦門號一樣,你哪有時間看一堆合約文字呀...他都圈起來就你簽哪裡就好了...速度才會快).....
許多人聽完也沒真正加入...但之後幾個月竟然接到銀行的繳款通知書
.......因而鬧出糾紛......最後電腦公司說這是"員工個人的行為"....與公司無關..................但重點是....怎會年年一直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