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來的人 wrote:
期交所說明SPAN...(恕刪)
中國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發布。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金融業對外開放將遵循以下三條原則:一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二是金融業對外開放將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三是在開放的同時,要重視防範金融風險,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開放程度相匹配。
金融領域的開放措施包括六方面,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一是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將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三是不再要求合資証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是証券公司;四是為進一步完善中國與香港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從5月1日起把互聯互通每日額度擴大4倍,即滬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額度從130億元調整為52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每日額度從105億元調整為420億元人民幣;五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六是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鼓勵在信托、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范圍;不再對合資証券公司業務范圍單獨設限,內外資一致;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要求。
中國宣布12項金融開放措施,對台灣國內金融業是大利多,服貿卡關的幾乎都放行了,尤以尚未登陸的證券商受惠最大,可登陸設合資全照券商且具控制力,銀行投資上限20%取消,可能再掀起與中國城市銀行洽談參股合作風潮,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率放寬到51%,三年以後不再設限等。這些開放措施,對台灣國內金融業將帶來龐大商機。
過去不少台資銀行跟中國多家城市銀行洽談參股等合作,但最後都卡在持股上限20%、不具控制力而作罷,放寬後,台資銀行可成為單一大股東,中小型城市銀行將成為評估投資的首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