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永慶的黑心業務員設計了...請求大家意見


可愛小熊 wrote:
不一定有寫!因有些仲...(恕刪)


不一定有寫!因有些仲介拿的是簡易版,根本沒有上面這些字只有簡單幾行
這個告訴我們看合約要看清楚,有合約審視7天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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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有審視七天的權力嗎? 如果Day 1與仲介簽要約書, Day 2仲介帶看與議價, Day 3買家偷偷去和賣家成交, 因為還未過你所謂的七天審視, 你的意思是買家在Day 1簽的要約書可以不認, 買家不用付仲介費嗎 ?

既然已接了存證信, 就別再貪小便宜不肯花錢去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來01想找免費的. 有的網友說有三天,有的說有七天, 你聽那一個呢? 你不就是因為 "省了仲介費"才惹上這件事嗎 ? 因小失大,有時候免費的最貴.
這邊順便提醒有透過仲介買房子的
邀約書『當次』沒成之後,記得一定要『解約』
或在上面註記『作廢』並『簽名』

我之前遇到好仲介,自動拿來給我寫
並且跟我講了些眉眉角角
在商言商,記得保護好自己

回到樓主主題
你們成交日在邀約書區間之後
還有591上的記錄或是通聯之類的
明顯不是透過仲介成交

弄一弄當證據就上法院
不用看到存證就怕了
花個幾十塊錢誰都能寄那東西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mci1234 wrote:
不過 我還真不太能懂...(恕刪)



賣家資訊沒這麼容易取得吧!?

我之前就曾聽過 仲介防買賣家像是防賊一樣
甚至到要交易當天買賣方才見到面

我是不曉得到底是奧客多 還是老鼠屎多
不過我覺得多數會找上仲介的買賣家 應該大多是時間沒這麼多
或是不曉得從何著手的新購族
相對從事房仲應該也是有受過一定教育訓練
那誰唬弄誰的機會大一點呢?

frog80331 wrote:
我之前在廣告牆看到一...(恕刪)


1..口說無憑,上法院無法勝訴的!
2:同上。
3:他有替你找物件也算一種服務!

沒有成交之前,本來就不應該簽立任何契約
上法院的話
1.仲介要舉證房屋成交是因為他的努力
2.一審級律師費要5萬以上

所以等他來告是不錯的做法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mci1234 wrote:
不一定有寫!因有些仲...(恕刪)


三天
瀟湘夜雨^^ wrote:
上法院的話1.仲介要...(恕刪)


有時要的只是一口氣 打官司錢的多寡 在永慶眼裡 只是零錢.....

每個人都這樣玩 對於業務保障何在

別把動產和不動產的商品混為一談

雖然我是離職永慶人,雖然他的手法也不是粉好,但是也是防範類似情況發生。

至於要約書或斡旋,是保障屋主不被買方戲弄,口說無憑,買賣房子是嚴肅的事情,又不是在買紙糊的。

ascadia wrote:
你把成交價和仲介給你...(恕刪)


請來做一個月房仲,你就知道為何了。

現在粉多屋主精得很,實拿和服務費要房仲公司自己去爭取。

還有更多的內幕,不方便告知,做過才知道箇中辛苦。

現在網路普及可以問大大,買賣雙方有時精的比業務還厲害。

frog80331 wrote:
我之前在廣告牆看到一...(恕刪)


樓主可以順便到居家版問看看,
類似的合約糾紛文章大都PO在那邊。

kai520 wrote:
有時要的只是一口氣 打官司錢的多寡 在永慶眼裡 只是零錢.....


明明不是仲介努力的案子還要抽成?
仲介吃人夠夠

那我建議樓主去蘋果日報報料
我就不相信永慶的商譽只是零錢而已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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