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小熊 wrote:
不一定有寫!因有些仲...(恕刪)
不一定有寫!因有些仲介拿的是簡易版,根本沒有上面這些字只有簡單幾行
這個告訴我們看合約要看清楚,有合約審視7天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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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有審視七天的權力嗎? 如果Day 1與仲介簽要約書, Day 2仲介帶看與議價, Day 3買家偷偷去和賣家成交, 因為還未過你所謂的七天審視, 你的意思是買家在Day 1簽的要約書可以不認, 買家不用付仲介費嗎 ?
既然已接了存證信, 就別再貪小便宜不肯花錢去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來01想找免費的. 有的網友說有三天,有的說有七天, 你聽那一個呢? 你不就是因為 "省了仲介費"才惹上這件事嗎 ? 因小失大,有時候免費的最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