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你要求的是什麼??現在爆出來,公司給你的也只有兩條路,資遣或者就是這樣做下去,有時還沒有資遣的,因為他們在法律上就是有辨法站的住腳,薪水太低,據我所知如果是工程師類的,那邊價格已經跟這邊差不多了,有些更高,有可能如有些大大講的,就是買你們的護照,只有你們可以這樣到處跑,我只能說反正剛畢業,而且都受完訓,就先做做看,搞不好你會很喜歡這種可以到處跑的工作,不行再回台灣了哦,不過我有朋友在台灣工作,一年有快3分之二的時間其實也都在對岸就是了。也有碰過中年換公司,結果要符合原本薪水水平的工作就是長駐大陸,3個月回來一個星期,所以大大要求的到底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