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縮水!最高投保薪資擬變平均值月少領3千元

版上果然年輕人居多。都以理論來發言。我給一個真實數字。

民國67年,我初入職場,在某知名產險公司當內勤辦事員。
該公司是業界前段班的,員工薪資算是普通水準,不算高也絕對不低。
以一個大學畢業生(那年代大學沒現在這麼多),勞保投保薪資是多少?
講出來你會覺得不可思議。答案是 ──

NT$6060。

34年前的6060元,跟34年後現在的6060元,能比嗎?
那麼,拿全部勞保年度的投保平均薪資來計算退休金,合理嗎?

版上有沒有年近60的朋友,你34年前的勞保投保薪資是多少你還記得嗎?
你可以到勞保局去申請資料來看,保證讓你嚇一跳...的低。

HappyDavid wrote:
如果是家庭環境越不好...(恕刪)


Happy先生

看到你的回覆想必你對勞保相關法令與投過職業工會加保的問題不太了解

甚至你對職業工會投保薪資調整調整方式你不是很了解~我可以直接跟你說

沒錯~這理面95%以上的人都是在做弊

他們都是高薪低報得等到退休前在把它調高的

你說稅的部分的話,我可以直接跟你說~他們都不用繳稅的居多(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

就連國稅局也沒他們的收入資料(至於為什麼你去問有為的政府,就算把投保薪資都收入計算也是收入,但是我們國家對這些族群真的是太禮遇了,禮遇到讓人覺得政府官員無腦),其實很多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才是賺得多的人,你看很多路邊攤生意超好,但是他們卻都不用繳稅,就算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也是繳個意思意思的1%,口袋賺飽飽、勞保繳少少,何理不合理呢?


另外你說打工投保薪資會被拉低的問題,請你拿筆起來算一下,假設你年輕時有一年打工保18780,而後43900保30年,雖然投保薪資會被18780拉低一點點(不到1%),但是你多一年的年資卻是多3%年金[(31-30)/30,所以你說經理領的比課長少這確實有可能的!!但是又如何呢?就一個公平原則本來就是繳愈多的人領愈多阿!!跟你是經理或課長根本沒有關係好嗎!!就算你月入300萬也是用43900在繳勞保費OK?跟你是經理還是操作員完全無關!!
不是不好..
但你應該先了解..目前勞保最高投保級距式多少
就我了解是.4萬3,900元
並不是什麼月新8萬能最後5年保到8萬...是不管你薪水將來多高.最高也只能到4萬3,900元

如果平均真的好...那為什麼要設最高級距,那是不合理的
限定最高級距本身就已經是再防堵了..

勞保從來就不是因為(最後5年投保最高級距)這原因被掏空,沒有錢的
主因是人口產值大幅減少,薪資又停滯並且倒退所造成的
要知道目前各個公司不只起薪給的低,甚至勞保級距也是保最低的...從來就不是勞工的錯
現在要搞得好像是勞工的錯,合理嗎
勞工唯一自救的方法本來就只是利用最後那5年,自己給自己投保加到滿
現在又找個藉口來平均...那勞工不就又虧了.要自救要現在開始自救,這合理嗎

ayz847 wrote:
版上果然年輕人居多。...(恕刪)


我想你搞錯囉!!用終身平均投保薪資是以"級距"的方式下去計算
不適用新台幣NT下去算的
所以假設當初的第六級可能是8000,但是現在的第六級卻是30000
那他會以30000來算你當初投保薪資的!!
enter705411 wrote:
不是不好..但你應該...(恕刪)


這個大洞真的只是因為工會有人領就會產生?

還是有其他可能? 四大基金護盤,有人賺就會有人賠?

最後

政府與老闆真的怕你勞工會知道已經有大洞了嗎?

才不會吧,就是故意弄一堆議題讓媒體正反罵

然後才能有正當理由來補洞...............讓大家自亂陣腳..坑殺勞工

還有執政在野現在還有人信這個?


不都是一丘之貉? 反正後面金主兩邊都壓,怎麼輪不都一樣?
jeff903 wrote:
我想你搞錯囉!!用終身平均投保薪資是以"級距"的方式下去計算
不適用新台幣NT下去算的
所以假設當初的第六級可能是8000,但是現在的第六級卻是30000
那他會以30000來算你當初投保薪資的!!...(恕刪)

是這樣子?那我誤會了。謝謝你的告知!
別緊張, 不過只是一句隨口說說的"不排除"

都還沒送進立法院呢

到時候在立法院,就會比照老農年金, 月繳幾百元,然後可以每個月領到死了

不夠的錢, 立委會要求政府發行公債來補

過去幾十年,不都是這樣的嗎?
jeff903 wrote:
甚至你對職業工會投保薪資調整調整方式你不是很了解~我可以直接跟你說
沒錯~這理面95%以上的人都是在做弊
他們都是高薪低報得等到退休前在把它調高的


軍公教的退休制度,會依照職業別劃分為軍保公保等,就是考慮這些人的狀況
不同不能放在同一個框框裡計算,而要切割開來。

而台灣有某些行業存在報稅的問題,已經是人盡皆知的化石級問題,
但是政府卻把這些人跟一般要誠實納稅的上班族合併在勞保框架中一起計算,
請問這個制度設計嚴重錯誤的責任是勞工要扛麼?

我認為這個作法一開始就抱定政府是照顧公務員,勞工要自己顧自己的思維,
所以把這些不納稅的人,不管他們是貧還是富,全部塞進勞保這個框架來。
讓全體勞工去幫政府解決這些人的退休問題。然後現在發現撐不住了才跟人民說
某些人會作弊,所以大家要一起負擔後果一起減少給付。。。

但問題是設計制度和制度運轉中間幾十年怎麼都沒人去處理這個問題?然後
所有問題統統推給勞工??政府所有相關部門沒有行政責任要追究??

一家保險公司如果賣了賠錢的保單,然後設計者不用負責。只要直接改契約,叫其他
保戶多繳錢少給付來解決問題,請問這樣合理麼?


jeff903 wrote:
另外你說打工投保薪資會被拉低的問題,請你拿筆起來算一下,假設你年輕時有一年打工保18780,而後43900保30年,雖然投保薪資會被18780拉低一點點(不到1%),但是你多一年的年資卻是多3%年金[(31-30)/30,所以你說經理領的比課長少這確實有可能的!!但是又如何呢?就一個公平原則本來就是繳愈多的人領愈多阿!!跟你是經理或課長根本沒有關係好嗎!!就算你月入300萬也是用43900在繳勞保費OK?跟你是經理還是操作員完全無關!!



公務員用最後薪資來算,勞工用平均法來算,其實就已經很難討論下去了。。。。


總之,如果是公會納保問題造成虧損,這明顯是公務員設計錯誤,事後又未加以控管修正,
因此所有虧損應該由國家賠償來補足才對,政府想占勞工便宜是不可以的。。。


ayz847 wrote:
版上果然年輕人居多。都以理論來發言。我給一個真實數字。

民國67年,我初入職場,在某知名產險公司當內勤辦事員。
該公司是業界前段班的,員工薪資算是普通水準,不算高也絕對不低。
以一個大學畢業生(那年代大學沒現在這麼多),勞保投保薪資是多少?
講出來你會覺得不可思議。答案是 ──

NT$6060。

34年前的6060元,跟34年後現在的6060元,能比嗎?
那麼,拿全部勞保年度的投保平均薪資來計算退休金,合理嗎?

版上有沒有年近60的朋友,你34年前的勞保投保薪資是多少你還記得嗎?
你可以到勞保局去申請資料來看,保證讓你嚇一跳...的低。


有道理~~
三十年前的三仟元等於現在的三萬元購買力
用全部平均的話,似乎不公平~~現在三仟元是能買什麼東西?

勞保的只要提升費率,替代率不變,其他部份國庫提撥
軍公保應該要升費率,降代替代率,以減少國庫提撥..


zerokiller wrote:
軍公保應該要升費率,降代替代率,以減少國庫提撥.....(恕刪)


我建議最好的作法就是取消公保,所有公務人員直接納入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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