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千禧國際詐騙集團


上官翔 wrote:
外匯青年軍根本沒有...(恕刪)


謝謝,你提供的資料,受害投資人應該聯合起來去告陳宣銘,至少讓這個偽善者,在台灣混不下去。

spacewalker wrote:
印尼千禧國際詐騙集...(恕刪)


其實很可惜的, 感覺你們沒有在第一時間給他們致命的一擊, 而讓他們有充裕的時間處理!!
現在受害者怎麼聯合起來告印尼千禧國際詐騙集團 ?? 誰要發起 ?? 單位主管也担心客戶聯合起來告印尼千禧也會連同一起告他們.

spacewalker wrote:
受害投資人應該聯合起來去告陳宣銘,至少讓這個偽善者,在台灣混不下去。


能說明一下,當初匯款是滙到那個地區?

是千禧勝達公司帳戶的戶頭嗎 ?是滙美金 ? 還是台幣?
rickchiu wrote:
能說明一下,當初匯...(恕刪)

前幾年帳戶 香港
Client Bank-In money to:
Bank : HSBC Hong Kong Bank
Beneficiary : Millennium International Fund LLC.
Account Number : 808-405971-838 (US Dollar Account)
Bank address : 1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Swift Code : HSBC HK HHH KH
目前官網印尼
BANK ACCOUNT INFORMATION
Account Name
:
PT. Millennium Penata Futures.
Bank Name :
Bank Central Asia <BCA> Branch: Sabang
Account No. :
075-380-5599 (USD)
Swift Code :
CENAIDJA

rickchiu wrote:
能說明一下,當初匯...(恕刪)


是在台灣合法的銀行開一個美金帳戶,然後再把美金匯到,網友okkungfu提供的印尼帳戶。

spacewalker wrote:
是在台灣合法的銀行開...(恕刪)


前幾年是滙千禧勝達期貨的香港帳戶

或是直接滙到印尼千禧勝達期貨的帳戶阿...

既然都是千禧勝達期貨的帳戶...

而那家號稱印尼最大的期貨商....又沒破產倒閉...

這樣錢應該追的回吧????



rickchiu wrote:
前幾年是滙千禧勝達...(恕刪)


就是不知為何,遲遲無法出金。等不到出金,就是詐騙。
我不知道是否跟印尼央行的外匯管制有影響才會很慢 不過我也只能瞎猜測


印尼銀行(央行)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印尼全國境內的非現金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作出這個規定,為了配合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的現金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的規定。

印尼央行作出上述規定,期望每個月達60億美元(約78兆印尼盾)使用外匯的交易轉化為使用印尼盾交易。凡違規者,印尼央行將加以懲罰,由罰款、取締營業執照以至監禁。

印尼央行貨幣管理司代司長Eko Yulianto表示,旨在加強印尼盾匯率的這一規定,載於第17/3/PBI/2015號關於在印尼全境使用印尼盾義務的印尼銀行條例,作為2011年第7號貨幣法令和2009年第6號印尼央行法令的附件。

“現行的法規尚未產生效率,因此發佈這項印尼銀行條例。” Eko Yulianto於4月9日在雅加達表示。

他承認,儘管貨幣法令規定,在國內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但還有很多使用外幣交易的。如此一來,對外幣特別是美元的需求量特高,以致印尼盾一直受到壓抑。

“其實,使用印尼盾有助於減少對外幣的需求,以致印尼盾受到的壓抑減輕了。”

印尼央行數據顯示,涉嫌違反貨幣法令規定的國內外幣交易每個月達60億美元,或相當於現貨市場的平均外幣交易每天50億美元或每個月1千500億美元約4%。

民間的外幣交易,約95%非現金交易,5%是現金交易。

使用外幣的交易之中,約70%是貨品交易,13%是服務交易。約96.4%外幣交易使用美元。

“在國內使用外幣進行貨品交易顯示增長之勢。那是我行的數據,實際的數目很可能更大。”他說。

印尼銀行(央行)貨幣管理司代司長Eko Yulianto表示,凡違反2011年第7號貨幣法令關於使用印尼盾進行交易的規定,將受到懲罰,監禁最高1年,罰款至多2億印尼盾。

“自貨幣法令生效以來,有義務使用印尼盾進行現金交易。” Eko Yulianto於4月9日在辦事處如此表示。

另外,凡違反非現金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規定的,將受到行政處罰。“採取的處罰方式、書面警告或罰款相當於交易額1%,至多10億印尼盾,最終被禁參與支付業務。” Eko Yulianto說。

在此之前,由於考慮到在國內交易還有很多使用外幣的,印尼銀行發佈第17/3/PBI/2015號關於在印尼全境使用印尼盾義務的條例。

Eko Yulianto指出,大筆使用外幣每個月達60億美元,以致印尼盾匯率受到壓抑。第17/3/PBI/2015號印尼銀行條例自2015年3月31日發佈並生效,在國內現金交易必須使用印尼盾,有關非現金交易的規定自2015年7月1日生效。

“這顯然是在國內的交易,並非在國外。交易額如此之大,對印尼盾具有重大意義。”他說。

他指出,外幣的使用對國內製造業產生強力的效應。他指出,相關的行業是油氣業、塑膠業和成衣業。

“還有很多交易使用外幣的,但統計數據難得,很可能超過60億美元。”他說。

Eko Yulianto希望,發佈的條例足以控制印尼盾匯率。爾後印尼盾幣恢復作為主權象徵的功能,正如貨幣法令所示的。

“不想看到美元化,因此需要控制匯率。由於對外匯的影子需求,應該不應該存放美元,但有需求。”他說。

針對實施新條例的監督和匯報,授權印尼央行向執行條例的相關方面索求報告、信息或數據。

“接著,印尼央行針對執行條例的相關方面的服從性進行監督。” Eko Yulianto說。

基於1999年第23號印尼央行法令和2011年第7號貨幣法令的第17/3/PBI/2015號印尼銀行條例也規定,標出貨品或服務費只能使用印尼盾。

“那是考慮到貨幣法令明文規定,印尼盾是在印尼全國唯一支付貨幣,社會民眾或許未能分辨標價和支付。”他說。

此外,使用外幣標價,計價的匯率往往有利於其中一方。他舉例,針對經常使用外幣標價的旅行社實施條例。“往後將調查使用外幣標價的旅行社,可能取締營業執照。”


wfg1688 wrote:
現在受害者怎麼聯合起來告印尼千禧國際詐騙集團 ??


我大概懂了..........

也許這根本是個幌子......

印尼千禧國際也許根本沒有保本保息這個產品....

而台灣設立的千禧國際也許跟印尼這家期貨商根本沒個毛關係...

然後因為只給6%...所以後金補前金壓力較小...所以可以存活10年之久??

像馬勝高利率那些,就是短期大量吸金...早準備吸夠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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