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ley-yu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恕刪)
就詐騙分工合作,
分開來都是合法,
串起來就是詐騙囉
A.我有客戶要收塔位,但你的不完整,少罐子,少土地產權,少生前契約等等。開價很高,但是跟本不會收購
B.幫你賣,但你缺東西,要補齊
C.幫你賣,但數量太少,不好賣,要加購
總之就騙你買東西,說那東西要 50 萬,100 萬,我可以現幫你出 1/4 ,剩下 3/4 你要想辦法,反正有賣出就賺 10 倍
然後他就拿了你的 3/4 的錢去買原價 1/4 的東西,也就是他輕輕鬆鬆騙到 50 萬,因為價格不透明,你根本無法知道他用多少錢買的
還有更惡劣的跟本沒買,假紙一張給你
政府還不管一管,不對,現在第一家族就是炒地皮來的,
怎會管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