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000 wrote:要領10倍以上 , ...(恕刪) 關於老人家要把家產拜光,要後代子孫去償債,這個論點我覺得不恰當有買保險的都大概知道,每份保單都不盡相同,在民國60幾年 70幾年 80幾年的保單都比現在好非常多,難道保險公司就能因此改變保單內容嗎?何況後面用集體貪瀆這更不恰當,你要說是那些立委退休大官我還沒話說,很多都是辛苦的基層人員,何來集體貪瀆
年金就是要後人養前人每個後人都會變前人,所以這是合理的但是後人養不起前人時,就得改規則了至於前人不平政府砍自已的錢卻一直到處灑錢買票很正常啊看看這個政府的票倉在哪錢就往哪灑以前的政府認定你是鐵票倉,錢就會往你那邊灑,現在換個政府就換灑別的地方,沒什麼奇怪的
即使年改完全照執政黨的版本 都是領太多了,還是在榨取子孫民間保險公司 不能會有這種利息講年利10%以上,那也是幾年而已,低利已經這麼久了。所有長輩都談好了,我們就是要出賣子孫的未來換取自己的享受,就真的可以做嗎?這不是信賴保護,凡事有個限度。萬年國會也是於法有據的,為何要改?
kurodog wrote:溯及既往是年金不倒的真正做法現今已退休者多領得一律追回只可惜主政者沒魄力做到真正的公平正義...(恕刪) 這個叫專制獨裁好嗎?? 又一個腦補無限上綱好一個轉型正義,絕對無敵是憑哪一點要叫已經領的人吐出來??當年就是法律規定清清楚楚18%,退休人員就是依法領據你今天要修法要改革,憑哪一點說當年依法領的要吐回來??你公司去年年終發5個月今年公司虧錢,說要改年終發一個月,董事會投票表決通過好.....去年領的人請把4個月年年終全數繳回符合公平正義....叫你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