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
伍、扣除額篇人身保險...(恕刪)

所以同一申報戶籍,列舉是合法的了。感謝您^_^
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277bd23e5f04496f8eaea56bc8881b48
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7.5萬元,不用課稅

建議先用報稅軟體試算

報稅軟體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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