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退休 wrote:唉,就是一堆人放劵買保險,才搞成收購難成案!!...(恕刪) 此言差矣!有史以來收購案過不過,從來都不是我們這些散戶能操控或決定的除非政府投審會等機關不核可不然收購案過不過決定在於公司派與收購方!現在就是百尺與公司派要不要過!今天大跌,絕不是散戶去賣的..散戶不管是以前獲現在都是屬於要登記收購的高價沒賣現在跌低了更不可能賣所以賣的是大戶主力或公司派或百尺自己....如果收購能成去登記不管收多少都比現在這價位賣好太多但它們寧可現在賣,為什麼????
scully0512 wrote:我有17張113買...(恕刪) 集合此次受害散戶團到..丟雞蛋了反正這次慘套的大多是散戶大概不爽的就會投訴媒體接著57~58台會有分析師出來解釋這一場世紀騙局總之賠錢就是不爽阿~
York Wu wrote:證券商不給現償,說資券比太高規定不能現償...(恕刪) 做股票10多年 從沒聽過這種事我會立即請他拿出相關規定 還是承辦人員大小眼 能唬就唬還是我lag太久了 這算常識 資券比太高規定不能現償?
LOUIS2133 wrote:做股票10多年 從沒聽過這種事我會立即請他拿出相關規定 還是承辦人員大小眼 能唬就唬還是我lag太久了 這算常識 資券比太高規定不能現償? 依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三十二條,是可以不受理的證券商於證券金融事業公開標借、議借或標購融券差額證券期間,得暫停該種證券之融券賣出,並得不受理融資現金償還,但融資到期償還,或委託人申請融資現金償還並以其應得有價證券償還融券者,不在此限。
原來版大也發生過這種事。我之前光潔也是如此。不讓我現償有版大說因為券商把你資買抵押的券給融券賣出、標借等用掉了,你拿現金也變不出來給你所以意思是券商沒有經過你同意就把你的資拿去標借嗎? fer wrote:講到這個的確有一次也...(恕刪)
Sunnytrail wrote:今天,有打電話至,證交所投資人服務中心專線:(02)2792-8188 ,有跟他們說,這是投資人的血汗錢,投審會通過後到昨日,買進參加收購的,幾乎都買在100以上,他們說金管會有在注意這個收購案,...(恕刪) 老兄你太激動了....又還沒確定失敗....講這麼快..也無人能處理更何況如果最後確定是失敗那也是願賭服輸市場機制於法上沒有不合!你能拿百尺或公司派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