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願承債四千萬 葉樹姍:不捨 又佩服?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你選那一個?


abc9901 wrote:
新聞需負起教育責任,不然每天就左一個聽說,右一下可能。 唉~無奈

你不要求,就不可能進步!!...(恕刪)


你是不是太認真了...很明顯是在挖苦記者呀...

現在的記者搞不好都是18分大學出來的.....新聞都是抄網路來的...也不用出動採訪,輕輕鬆鬆薪水入袋

人家說什麼...他就抄什麼呀......到處亂抄亂報....
況且我看新聞的報導...這結論不是記者說的...是葉樹姍說的
"前夫所留下的龐大債務,葉樹姍說,她的女兒以限定繼承選擇面對父親的過去,讓她心疼卻佩服。"

限定繼承就是有債務就沒錢拿但不用還債務...若還完債有剩..那還可以分一些油水....,如果拋棄繼承的話...還完債務所剩的財產她的女兒都不能分到了...

所以照字面上的解釋她的語意.....應該是........心疼她女兒可能沒錢拿...但佩服她女兒能選擇這種面對債務的最佳方式

不是要挖苦她啦...只是亂七八糟...報新聞的相關人員及主管還有各大網站新聞抄寫人員一點邏輯都沒有....

abc9901 wrote:
應該不是。他爸掛了,會有法定順序繼承,太太、女兒都是順位,也就是必中。


前夫死前就離婚,所以葉不是順位!!
為什麼會倒這麼多債,被倒債的人就沒妻小嗎?欠錢本來就要還,不還應該會死更多人吧!?

Michael1973 wrote: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恕刪)

如前面幾位大大所說,限定繼承簡單的說就是繼承多少還多少. 葉小姐的前夫入牢籠,早已沒錢,換句話說他的女兒並不用還任何一分錢. 倒是葉小姐本人,替丈夫的債務背書,負連帶清償責任. 不知道她還清了沒有? 如果有,大家就多同情她. 如果沒還清, 請大家多同情一下債權人,而不是葉小姐.

在媒體上多數是聚焦在債務人被逼的窘境,很少提及債權人的血汗錢被拖欠,無法回收. 有一大部份債務人有了錢也是先確保自己的家庭生活,小孩還上私立小學,該用的全用夠了,再考慮要不要還錢. 債權人去要錢還得用求的.
如果您自己是收不到錢的債權人,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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