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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6041508
尼斯 wrote:
如果你是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例如開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
豆漿店、冰果店、甜 食館、便當及餐盒業者,交易零星者,
即使每月平均銷售額超過二十萬元仍得免用統一發票。
但主管稽徵機關得根據其營業規模與能
那還是要做"商業登記" 只是免用統一發票
有些早餐店自助餐店餐飲店是連"登記"都沒有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AddressQuery.jsp&ctNode=10818
可以用上面的系統 以營業地址去查詢 再看看附近的店面
一堆都沒在登記的= =
店面都不會跑的 都抓不到 更何況是流動攤販!
人手是一個問題 再者權限也不夠力 還有成本效益考量
也不是每個生意都做得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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