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賣公司大賺, 員工卻分不到錢這是什麼道理?

不清楚壹傳媒的員工人數, 不過既然都走上街頭了, 日後辭職走人也是早晚問題

梨智英聰明就在 "急流勇退", 這 "急流"也就只在台灣有賺頭,

既然湍急的水都要變死水了, 再留著實在看不出有什未來






財富、名聲、勢力,擁有這世界上的一切的「洗錢王」,在臨刑之前說出了一句話:「想要我的寶藏嗎?想要的話可以全部給你,去找吧!我把所有的財寶都放在池塘裡!」
員工出來自己開???

如果是搞壹電視

你看有幾個員工肯拿錢出來燒???

xenofenrir wrote:
馬政府德政!現在是當...(恕刪)


那你去當老闆了嗎?

小比.tw wrote:
那會是台灣勞工的一大步... 開始有GUTS了!...(恕刪)


集體辭職拿出guts大家一起組一家公司嘛?
那"淨"薪資肯定不會是 22k
不過在 22k 之上 還是 之下 我就不敢確定

不過,拿出 guts 肯自己出來擔風險的確是好事


當老闆的好處,就是有權利換掉公司的員工,可是沒有權利換掉公司的股東。

shch26 wrote:
這點倒不是問題!我只...(恕刪)


合併之後管理層都需要跟新資方簽約,保證一定的期間之內不能離職,也是保障自己不會被裁

另外樓主的社會經驗明顯不足,併購方要的是這個公司,不是要那些員工~~
辭職?那最好,連資遣費都不用給你

shch26 wrote:
這點倒不是問題!我只...(恕刪)


全體員工集體辭職?

不可能!

但時候資方用更低的薪水請你上班

klain wrote:
公司賠錢你要共體時兼領1元嗎?..(恕刪)


台灣好像也不是沒有這種公司
不過好像是領0元

shch26 wrote:
我只是好奇,如果像壹傳媒這樣的案例,全體員工集體辭職的話, 黎智英跟辜王蔡能賺到什麼?

放心啦!
資:留下來好嗎?
勞:不要

資:加薪30%,留下來好嗎?
勞:不要

資:加薪50%,留下來好嗎?
勞:不要

資:那領遣散費好了
勞:我留下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