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空屋要課囤房稅, 逼建商釋屋, 趙藤雄嗆:幫倒忙

小弟個人的看法,無論使用我何增稅等方法都是不可能讓房屋價格下降的,畢竟你能加稅我就有辨法轉嫁到消者身上,只要需求在那價格永遠都會落在高點。強制令建商或地主釋出土地,在民主國家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既然需求面不可能改變那就只有朝供給面著手,最有效的方法肯定是大幅增加只租不賣的國民住宅,當供給量到一定幅度後建商自然會有壓力逼著將土地建物出售。

當然這是理想的情況,政府官員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只因為建商和銀行都有大量的資金租貸,這樣一搞難保會出現金融風暴,所以打房要打,但力道卻又要小心拿捏,這才是台灣房價居高不下的真正原因吧。
房價漲了
然後就想辦法賣人
不然要被徵空屋稅
找人頭又不放心
萬一人頭死了 光是打遺產官司就夠了
最後房價就控制住了

但是服貿過關後
大陸人瘋狂購屋
房價又漲起來

所以等於做白工

cman4434 wrote:
營建股可能要慘兮兮了...(恕刪)



營建股趴了,還可能波及金融股
炒房資金出房入股
股市漲跌還未知
人民房貸減輕
更有錢去消費其他的商品
帶動其他類股的營收
符合大眾正義的事情就該做
管他股市漲跌
房子我有,
0050,0055(金融etf)我也有
該打就打下去


pc011630 wrote:
小弟個人的看法,無論...(恕刪)


台灣的房價早就不是由供需決定
林三淡空屋這麼多
高房價哪裡是供給不足的問題?
這根本打不到那些投資客或建商
依我的建議應該"限制成人每人持有一戶房子"
同時持有2戶房子時,第二間房課重稅20%,但同時持有2戶以上房子在"一年"的期限不課重稅
因為換屋的人總要先買到新房子再把舊房子給賣掉,這中間同時持有2戶的空檔給一年時間去處理

ex.假設張三有一戶房子1000萬,又同時持有另一戶1000萬的房子
那麼同時持有二戶房子超過一年的期限後,第二間房就要課20%的稅
也就是1000萬*20%=200萬

bennyshu wrote:
這根本打不到那些投資...(恕刪)</blockquote

你講20%
政府講3.6%
而且市價跟公告價落差極大
政府課公告價的3.6%
當然沒洨用

bennyshu wrote:
這根本打不到那些投資...(恕刪)



你講20%
政府講3.6%
而且市價跟公告價落差極大
政府課公告價的3.6%
當然沒洨用

bennyshu wrote:
這根本打不到那些投資...(恕刪)



簡單講
雙空稅+土房資本利得稅
就可以解決房價的問題
讓房子不是好的投資工具
(本來就不該炒作這種民生必需品)
持有要課重稅(別讓投機客以拖待變),
獲利也要課重稅
現在台股已經超過8500點了
股市都要課資本利得稅了
為何房市不用?
第一次的證所稅,讓台股萬點崩盤
房市的資本利得稅,
當然可以解決房價的問題

就怕無能的政府護財團,欺人民
AMD_Hammer wrote:
有需求的人自然會買
房子就是要給有需求的人買
不該淪為投機客短期炒作獲利的工具
買房子,賣房子,
生產了什麼社會大眾需要的產品?

有房,支持打房+1
...(恕刪)


不能同意您更多........這句中文是這麼說的嗎?

有房,支持打房+1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這才是人道。

Shuuta wrote:
個人只想說:囤房炒作謀取暴利是一回事,無視成本硬要建商降到一個大家都買得起的價格又是另外一回事~

換句話說~

不願賠錢的價格賣不掉,接著還要繼續被政府課稅......台灣啥時候變成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了?~


政府的決策立意是好的,但是手法卻是粗糙的;尤有甚者,只要是跟一般人民對立的那一邊被開刀就會響起一遍掌聲~

令人好奇的是,這政策發展到最後會不會變成:『不管!反正你就是要降到我買得起的價格!』


這種說法常聽啦, 但似是而非

無視成本是什麼意思? 建商的成本都隨自己高興報, 在我看來這也是都更的大阻礙之一, 因為建商和民眾的合建永遠吃定民眾, 反正建材成本隨他高興

舉合宜住宅的例子就知道, 浮洲合宜住宅和林口合宜住宅的地都是國家的, 每坪售價卻有不同, 因為政府要求不同還是建材運到兩地的運費差這麼多? 怎麼建商同時期賣的房子又能以建材高漲為由賣好幾倍? 建材真差好幾倍? 民眾完全看不懂, 反正黑箱嘛

要求課稅合理就變社會主義國家, 美國等國家房稅比台灣高所以更像社會主義? 不知所謂

擔心後來要求房價降到某些民眾買得起的價格更是杞人憂天, 很久以前政府曾喊過1坪10萬也沒做到, 國家更亂了嗎? 等到房價真的有感降價再來擔心吧!

支持合理課稅, 有第二房者課重稅, 連續兩年擁二房者判重刑, 房子是居住用的, 不是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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