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要我至大陸開戶要存人民幣進我戶頭


新手一級 wrote:
親人在大陸經商,此...(恕刪)

如果是我
我就說不方便
因為帳戶裡的錢來來去去
你管不到~也摸不著
爽是爽到你親戚
如果真的出事
捉去關的是你又不是他們
你沒有拿半毛錢、卻讓你分擔風險
這種傻事~能免則免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你有風險1.如果他...(恕刪)


想請問一下
中國銀行戶頭台灣的國稅局查的到?

現在洗錢管很嚴唷

大陸有加入CRS

人頭戶被盯上就完了
千萬別亂來。不管親戚威脅+利誘都是

苗頭不對,他老子有的是本事跑

被抓去關,被黑道銀行堵的人是你

中國大陸抓人去問可不需理由的,更何況是台灣人,抓去先關幾年再說
說真的

是沒什麼風險
大陸戶頭那邊存了多少錢,台灣這邊管不到

基本上金融體系就是兩個國家的概念就是了
不要拿台灣的法律去想別的國家的事情

如果親友是做正當生意
是沒什麼差

如果真的有什麼問題

大不了以後不要去中國就是了

大陸沒有贈與稅.他匯100萬rmb給你沒有問題.

假設台灣也加入CRS,那大陸官方要自動與台灣互換的個人銀行帳戶資訊,除了是大陸銀行按年向國稅總局報送帳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帳號、餘額、利息、股息外,還須就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方面進行仔細披露。

根據大陸官方排定時間表,對「非居民」的銀行帳戶資訊調查時間,分為三階段:

1、2017年1月1日起,對新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機構帳戶開展盡職調查。

2、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所有「非居民」個人「高淨值」帳戶進行盡職調查,所謂「高淨值」定義,就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個人在銀行帳戶中餘額總額超過人民幣600萬元,就會被直接歸入「高淨值」範圍中進行調查。

3、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所有「非居民」個人低淨值帳戶,和全部的存量機構帳戶進行盡職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謂的帳戶加總餘額,是指帳戶持有人在同一金融機構或其他關聯機構,所持有的全部金融帳戶餘額或資產的價值總和。


如果他2016年12月31日前已經超過600萬rmb. 那他現在做動作已經太晚.

假設1. 他的錢都是合法完稅的收入.並不用害怕.
假設2. 他的錢不完全是合法完稅的收入. 他一定會被查稅補繳稅..

跟你親戚說已經太晚了....
除非這個親人是你的父母,或是你的子女,不然人頭這種事,千萬別幹!
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删除

新手一級 wrote:
親人在大陸經商,此...(恕刪)
之前大陸有個政令,外籍人士或公司在國內現金存款超過人民幣六百萬元就要查,必須交待資金來源,不然就要查稅,更甚者直接凍結等等。

要解凍還要上法院解釋,不過稅金是逃不了的,很明顯你的親戚是要躲避追查。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shukae wrote:
這樣你是人頭帳戶吧...(恕刪)

他又沒差 人名幣是存大陸戶頭 流出流入都在大陸,就算奇奇怪怪的金額亂流..
只要沒轉來台灣 台灣的金管也管不到..

再來樓主也不去大陸的話 也根本不會被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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