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m_8408114728 wrote:
主題:消費糾紛 對方揚言提告
大概20個月前
賣了自己的東西給朋友的朋友
結果他把東西拿到自己的店去賣
他的客人說東西有問題是仿冒品
大概幾天前找我買的那個人說要找我退貨
錢我退給他了 想說大家好聚好散 不要弄得太難看
結果對方說要告我詐欺 並說我破壞他的名聲 要求賠償
結果我退了錢要找對方拿回東西 對方要求我簽訂一些文件
文件內容敘述是說 東西是我賣給他 造成他名聲影響 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期什麼的
簽了才肯把東西還給我
想問一下各位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謝謝!
補充
1:交易是當場面交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2:時間已經過了一年半了 對方說是信任才沒有去懷疑東西問題
3:對方要我簽訂文件才肯把東西還給我..(恕刪)

告啊
誰怕誰

kesam_8408114728 wrote:
結果對方說要告我詐欺 並說我破壞他的名聲 要求賠償 ...(恕刪)


詐欺?

當初買賣的時候有說「這是真品」嗎?~


破壞名聲?

1.詐欺如果不成立,破壞個毛?~

2.詐欺如果成立,對方拿東西去賣人的行為是你能控制的? & 破壞名聲是要告哪條?~


就算上面兩個都成立了~

買賣 =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錢退了,東西沒還,誰輸面?~


其他,同樓上有人說:找專業的律師唄~
第一:你從頭到尾沒細說你的產品是啥 照片呢

第二:由你的文章來看 你朋友會如此惱火 估計你自己心底有底 東西非正

所以.............

kesam_8408114728 wrote:
大概20個月前賣了...(恕刪)


觸犯商標法,是公訴罪,需到警局製作筆錄
kesam_8408114728 wrote:
大概20個月前賣了自...(恕刪)


其實一碼歸一碼
你賣仿貨給他,他要告你是可以,如果你們當初有簽約的話。
但他買貨後去轉賣,變成是他跟客戶間的事情,畢竟商品已經是他的了,他當然有義務保證商品的品質。

你賣仿貨是事實,錢匯還給人家,不要去簽什麼名,如果東西拿不回就算了。
建議你也不要再去一趟了,人家一定錄音錄影伺候,小心被設局,講了不該講的話,到時更慘。
簡單,不用跟他廢話,直接去警局告他侵占,你這個問題應該早點上來問大家的,錢都退了東西沒拿到現在才來問有點被動了,所以現在只能把事情鬧大,如果警察出面還沒辦法解決就是直接上法院,在法律面你站得住腳,只是你沒事幹嘛退他錢?有點心虛的感覺,這點對你是不利的。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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