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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換小一點好租 負債減少 自住也比較實際
畢竟不需要用那麼大 有點浪費
1.賣掉賓士一台
2.賣掉房子2500萬扣負債剩1600萬元
3.土地在哪裡?地點不錯坪數夠大(50坪以上)
可以考慮蓋4.5層樓或6.7層電梯公寓 (台中法規好像可以蓋高一點)
每層夠大可以蓋3房2廳2衛就蓋 不夠就蓋2大房2廳2衛
先租房子 等房子蓋好 自己住一層
剩下樓層就出租出去 一層應該可以租個2萬多快吧! 3層就7.8萬了
4.土地地點不好,可以賣掉就賣掉
不好賣 也沒用 可以住 可以租人住 就用以上方式蓋
5.土地地點很好 蓋一層 租店面
6.50歲以前沒投資經驗
買買儲蓄險 外匯 以及定存 就甚麼也不要做
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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