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ian wrote:謝謝樓主開這個版面讓...(恕刪) 報案可以..要拿回錢不是報案的關係,要先經由法院審理,判決確定,後面才會有民事賠償。但..詐騙集團公司名下幾乎都不會有什麼資產,所以要拿回錢的機率...趨近於零。就算有錢可拿,大概也不到被騙的錢的2%。相信詐騙集團能發財的人..最後就是血本無歸。
shappytimes wrote:報案可以..要拿回錢...(恕刪) 如果直接告的是他的上線 可以嗎? 如果照這樣子拿得回 2%的損失 ,那不是助長了詐騙集團的歪風嗎? 就算是拿不回來錢也要關個五年十年的。 因為也可能說詐騙集團不知毀掉了多少個家庭, 就算不找他賠錢 也要讓他得到懲罰。 說投資人貪也是對的, 但是哪些遊說讓人掏出全部身家,甚至是養老金,銀行貸款 ,保險金的人才是把人推向死亡的兇手。 不管怎樣我還是會陪朋友去立案。 在此我呼籲大家 ,如果有誰 是相同遭遇的 也懇請大家 一起去立案, 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投入這種詐騙的人一部份人是被騙,一部份人是催眠自己他是賺的那一個,賠的是別人,就算出事,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或共犯簡單來說就是這些平台提供了他們去當詐騙集團的管道,畢竟在台灣詐騙最好賺........人性本惡(我會不會太負面阿xd)
那些被抓到根本是替死鬼吧背後的根本還在逍遙法外今年三月已經開了另外一個公司在詐騙了照片上的都是背後的人,白姓新加坡負責人的下線以前在新加坡做掉花場的,總之新的公司剛剛開始,一直在打廣告投資歐元,身邊的朋友很多都被找過,但是報警也抓不了,只能提朋友不要貪心後面的整個團幕後都是新加坡人!這些全部都是在做foin然後現在轉去alex總之都是詐騙白姓負責人的照片下面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