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彰化廠為何寧停工就是不改燒焦煤?

ghleu wrote:
討論不是只貼片面之詞的新聞,新聞之所以是新聞就是它基本上只能做個
事情全貌的一小塊碎片,而且是經過濾鏡變色的。蒐集各種不同角度的新
聞與觀點,佐以自身的判斷與專業比較容易看得出事情的真相。


這些話經過你的判斷與專業比較 變成

台化彰化廠總經理曾文廣表示,廠內已設備1套脫硫設備,若要再裝溼式排煙脫硫設備,

空間不足,且現有設備排放的硫化物,已符合當今規範50PPM,要求再給廠方時間,進行

原有設備改善,4年後會降低到25PPM。

(台化全部鍋爐符合50ppm法規 因為法令刁難要加裝第二部脫硫設備)





台化承諾只要縣府同意核發展延新的操作許可證,台化排放硫氧化物(SOx)會管制在50PPM

(不過如果承諾取得執照即刻以標準50ppm排放,這表示台化應該已經改好了,有把握馬上降到50ppm以下。)



從前二天的新聞來看,M22是被縣府認定有違台化自己當年的環評,要停工。M16和M17因為是老舊的設備,當年沒做過環評,但在M22的環評報告裡有提到這二組(16&17)的燃料使用量和成份,縣府查到 M16和M17的使用現況和記載在M22環評書的 M16&M17 內容不同。看起來是這樣。但縣府先前有在喊話,要台化再來申請M16和M17。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30%E8%90%AC%E7%B8%A3%E6%B0%91%E5%81%A5%E5%BA%B7vs1000%E4%BA%BA%E5%B7%A5%E4%BD%9C%E6%AC%8A%E7%9B%8A-%E5%BD%B0%E5%8C%96%E7%B8%A3%E6%B0%91%E7%9A%84%E6%8A%89%E6%93%87

照上面幾位專業人士的討論來看,台化是早就有能力做到較低污染的排放,但過去沒想做而已?現在沒拿到許可證,才來保證以後四年內可以做到?廠商果然都是利潤導向,明明早就知道怎樣減污,但就非得要公權力再強勢一點,它才會想減。下次不要再矇著眼不看環評要求了喔。
bbdg wrote:
從前二天的新聞來看,M22...(恕刪)


這說法有點問題 並不是台化有能力而不減汙

而是原本排放值就遠低於國家標準

煙囪排放都是24小時連線環保局

要是違法超標 罰單早就接不完了

問題還是回到源頭 國家標準是管末排放 地方訂立源頭管制

中央地方不同調 廠商無所適從


是因為彰化縣訂立了彰化縣鍋爐蒸氣審查原則才開始有後續的爭議

看來原本縣府是想給M16 M17許可 只要台化提出申請

想把風向帶為不是環保局刻意刁難 而是台化不申請

但是之前台化被環保局耍了34次 信任度蕩然無存

於是演變到現在這局面
lalalu0125 wrote:
這說法有點問題 ...(恕刪)

前面二屆縣長是K黨的,為何台化罰單吃的不是很多,這可能得去問他。是台化太合法?還是環保局沒去罰?我查過台化近幾年的環保成本確實在所有關係企業中算是低的,有興趣大家可以查台塑相關企業CSR報告和財報。不過,環保局後來有講,台化很愛興訟,局裡的承辦人員被告怕了,能少點麻煩就少麻煩,但他們還是有開罰,資料也給了媒體,還說台化打空氣稀釋有被環保局查到。
公務員是這樣。沒逼到他,他也不用那麼正義,能放水就放。彰化市民檢舉台化的案子很不少,只是都沒下文。彰化環保局以前是不是查小廠比較用力阿?

M22的設立在環評法之後,15年前申請設立時有依規定做環評。啟用後要依環評標準,SOx排放不能高於50ppm。縣環保局有查過,台化後來改設備在尾端加入空氣稀釋(環保局說法,許多媒體都有引用)。上面那篇信傳媒朱小姐寫的是說M22環評有七項承諾,台化沒有完全達成,因此無法再續照。
M16和M17是較老舊的設備,沒做過環評,只適用國家排放標準,國家標準寬鬆到是台化M22環評承諾的好幾倍(例如: 50 vs. 200 or 300 ppm)。但不幸的,台化當年的環評書內容有提到M16和M17的狀況,可能為了美化數字,所以寫了一個M16和M17實際上沒做到的數字。因這三項標準有異,故M16和M17被要求重提申請書,寫異動申請。

台化說環評書內容的記載不是環評的結論,不用遵守。但環評法第17條指出: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信傳媒這篇稿,我讀起來感覺應該是這樣,其他媒體也差不多是寫這樣。前面說有朋友負責幫台化提申請案的版友,可以再補充或指正。
國家排放標準是個爛標準,用來保護企業,不是保護環境的。舊設備緩衝個幾年,也該提升環保能力,不能老躲在國家標準後面要求付比較少成本。法律要修啦!環保署如果不想讓地方自治的標準通過,那你自己把國家標準改嚴一點行嗎?
bbdg wrote:
前面二屆縣長是K黨的...(恕刪)


台化後來改設備在尾端加入空氣稀釋

這說法已經有專業人士出來說明

排放濃度標準是需要用標準含氧量6%修正的,加入空氣稀釋只能改變未修正前的檢測值,

修正後的排放值是無法以空氣稀釋的。加入空氣反而導致煙氣總流量增加,對台化反而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裝置脫硫系統的機組確實會在後段注入少量空氣,但其目的是為了與煙氣中的硫氧化物形成化學反應達到脫硫效果,

是屬正常脫硫製程必要的一部份。

用這開罰只能說環保局專業度不足



lalalu0125 wrote:
台化後來改設備在尾...(恕刪)

環保局好像是說,這是後來才加的設備,申請時沒有?

若這是正常且原本就申請的製程,而環保局錯了,台化應該要去提告。反正都告那麼多次環保局了。等法院還台化清白吧。不然,請台化發言人針對這點裁罰做出澄清,以免我們這些人只能聽不專業的環保局長的片面之詞。

台塑集團不是沒有能力做好環保的財團,有錢有人才。因為長期受寬鬆的中央環保標準保護,加上可能有些地方關係良好,讓他的環保能力一直沒有發揮出來。不諱言很多產業都是高污染產業,包括上市的某些龍頭公司,雖然這不在討論範圍。不過,有些公司很有自覺,不會只用國家標準來要求自己,盡力做到自己的極限。這至少讓人感受到誠意。當然我也不是他們員工,不瞭解是不是媒體太幫他們宣傳。不過看起來就是有用心,有努力從創新來減污。

若有科技龍頭的員工想出來更正或揭露秘辛,麻煩另開一文討論,別讓台化這篇的樓歪了。謝謝!

從前的時代是,廠商想少花點環保錢,顧好EPS,但你的EPS是我們的命、我們的健康換來的。以後若還是不想大力投資把環保做到最好,被污染的人會出來抗議,那可能就沒機會賺EPS了。環保能力也是企業競爭力的一環,留著給有能力做好環保的公司賺錢吧。

lalalu0125 wrote:
這說法有點問題 ...(恕刪)


---台化被環保局耍了34次 信任度蕩然無存---

台化是原封不動的重送20次

不知道是誰耍誰??????
timeriver235 wrote:
這些話經過你的判斷與專業比較 變成

台化彰化廠總經理曾文廣表示,廠內已設備1套脫硫設備,若要再裝溼式排煙脫硫設備,

空間不足,且現有設備排放的硫化物,已符合當今規範50PPM,要求再給廠方時間,進行

原有設備改善,4年後會降低到25PPM。

(台化全部鍋爐符合50ppm法規 因為法令刁難要加裝第二部脫硫設備)



摘錄重點

環保局指出,台化M16鍋爐排放硫氧化物300PPM、M17則是265PPM,M22為50PPM。所以至少M22是低於50 ppm

台化總經理 "現有設備排放的硫化物,已符合當今規範50PPM"

當然這兩句是衝突的,依照環保局只有M22是符合50 ppm的。
以下是個人詮釋:
1. M22 OK表示一台處理設備是可以目前到50 ppm。

2. M16與M17目前不OK。
原因可能是
2-a 處理設備規格很差
2-b 處理設備規格OK,但為了省錢只操作在剛好符合法定標準的邊緣
(後者就是合法但有點無良)

3. 然後台化表示許可證得到就可以減到50 ppm,這期間過短,應該不夠採購,安裝,試車,驗收新的設備許需時間。所以應該是既有設備的改善或者操作條件的改善。
4. 以上顯示台化應該有把握一台脫硫設備就可以達成50ppm 二氧化硫承諾排放值(非法規喔,法規300ppm)
5. 彰化縣政府在法條上明訂高於0.5%就是要裝兩台。所以台化就是用1台做到未檢出還是違法。這應該不算刁難..算是依法行政,只是這法是不是訂的有點爭議??)

bbdg wrote:
環保局好像是說,這是...(恕刪)


這件裁罰已經在走訴訟 不過訴訟結果出來有差嗎

民眾看到報導就已經相信違法 後續的結果有人會去在意嗎

台塑集團的問題就是不懂得媒體宣傳 總是想低調處理不去澄清

導致做好事沒人知道 出了包就被窮追猛打


台化案牽扯的不只是單純的環保議題 背後還有很多複雜的利益關係

現在很多相關產業人人自危 照台化案的審查過程大概沒幾家受的了










jcheng36 wrote:
---台化被環保局耍...(恕刪)


一開始環保局說違反環評承諾 所以台化一開始是送異動

結果環保局說是展延 台化改提展延但一直被退件

每次都有不同的退件理由 重點是不一次說清楚 而是每次說一些讓台化疲於奔命

到最後許可證快到期時又改口要異動才對

但即便台化改送異動 審查時間也來不及 一樣得先停工

所以環保局最後說先提異動後展延 台化認為已無信任 自行宣布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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