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andviolin‧愛琴 wrote:好累,我又要繼續打字...(恕刪)
呵,相信您已經證明了『金融市場中絕對該尊重專業,而不是只限於常識』,對於專業該賺的,當然該保障防止劣幣競逐。但對政府的建議及投資人的教育,感覺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真是辛苦你們了

ntu.cc wrote:
我也認為這位"機會主義者"需要多看點書再來下結論,不過本來氣焰囂張的他好像被愛琴大電的不敢出來了...(恕刪)
機會主義者 wrote:
至於是不是騙局,這取決於當初這個"業務員"的"說詞"而定,若是"指鹿為馬",那當然是"騙".那如果都講得很清楚,但,還是買了,最後卻後悔了,錢到人手,無法完整取回,那也沒辦法.
機會主義者 wrote:
可是,都有人還會說:「這種東西賣這麼久了,一定有它的道理,否則金管會怎會讓它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