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達瓜瓜 wrote:
公家都說當時民間薪資...(恕刪)
民國 58年的大廚薪水約 1萬喔,學徒領 300,門童可領 600!
民國 70年民間借款 30% 喔! 我的錢也被借到差點血本無歸喔! 民間借款真的 30%!
不知道怎麼變成重複發言!
finalyama wrote:
勞保基金擬大變革,勞委會為搶救勞保基金,除調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外,擬將「最高投保薪資」計算改為「薪資平均值」。
《聯合晚報》報導,現行給付標準採「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勞委會不排除從嚴改採「終身投保薪資平均」,但滿15年可領年金不改變。
舉例來說,若50歲的勞工,投保25年,其中有60個月的投保薪資是43900元,若以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公式來看,該名勞工每月可領17011元(43900x25x1.55%);若按終身平均投保薪資來算,若一生工作平均所得薪資為35000元,勞保年金每月領13562元(35000x25x1.55%),和前者相差逾3千元。...(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