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指教 此文已刪除


8KK wrote:
來假設推理一下為何...(恕刪)

跟銀行討比較有道理
因為公司找來銀行做莊家
跟你們說
你們一人給我一張股票
等到八月底
我再給你們12萬8
結果莊家說沒錢
只好退你們股票!!

因為股民是跟銀行做交易
不是跟那兩家公司做交易
在這個案子銀行只是掮客,因為銀行賺到手續費不是股價差額。


掮客有掮客的責任不代表是全部責任....難道公親變事主。

erikwu0704 wrote:
1.針對第一點,中...(恕刪)

愛普於9/2收盤後宣佈收購力積,力積立刻於9/5漲停,9/6再漲6毛以14.4貼近14.5收購價至今,沒有你說的消息公告後還能以12元左右買到.而樂陞宣佈公開收購後,理論上股價也應快速向128元靠攏,因為持股人會惜售參與收購.但樂陞股價卻始終在100~115元間,不向128元靠攏這就是警訊,表示不斷有人在倒貨,買賣股票這個常識也要有吧

庫努拉達 wrote:
我覺得中信金在這次...(恕刪)

中信銀是事務處理機構只跟百呎竿頭有委任合約關係,與應賣人無契約關係,手續費也只跟百呎竿頭收取,也不會跟應賣投資人收取,別把關係搞錯了

老自犬 wrote:
中信銀是事務處理機...(恕刪)

如你所說的情況中信證沒責任的話每個投資人都跟他申請公開收購 反正收購方沒錢又不會有事
資本市場可以這樣搞嗎
我覺得不用吵了 靜待司法認定吧!

參與此案的投資人 認定中信需負全責

旁觀者門認定 找中信賠錢跟本是不合理
老自犬 wrote:
中信銀是事務處理機構只跟百呎竿頭有委任合約關係,與應賣人無契約關係,手續費也只跟百呎竿頭收取,也不會跟應賣投資人收取,別把關係搞錯了


如果今天128撥款下還要扣除交易稅384元、集保手續費20元、券商手續費20元、匯款匯費10元,中信銀沒跟應賣人收取費用別搞錯了。
熱血阿正 wrote:
如果今天128撥款...(恕刪)

你跟你的券商賣一張股票
股票賣了
照理兩天後要交割拿到錢
結果沒拿到錢
說要把股票還你
合不合理?

不要想的那麼複雜
就是這樣簡單
賣股票
等交割款

1. 請先分清楚 違約的是 收購方, 不是 被收購方.
2. 三位獨董 *沒有* 背書.

3. 樂陞收購的公開說明書中有關於不成就的說明,文字清楚記載著「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除了所列之事項會造成不成就之外,其它任何沒寫明的因素皆也可以是構成不成就,有這段文字清楚的記載,收購方的資金不到位,即可構成收購不成就的事實。

4. 請先想清楚 樂陞 是否有 99元 以上的內含價值? *不是價格* , 如果 有 99元以上的內含價值, 現在39.多 是否應該加碼進???
5. 投資有賺有賠, 交易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6. 不能說: <賺就是自己厲害, 賠錢就是別人的錯。>







bluemenco wrote:
限定就是一人賣一張
一堆人借人頭買大量
再來哭說虧真慘
一開始就先違規了
哭有什用
不然現在一個人也才虧6萬多


這次的公開收購就是看集保戶。

有些人有用人頭不代表參與的人都用人頭啊!

參與的多數人明明就是用自己和家人的戶頭,也是經過家人的同意且合法使用,無任何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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