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001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如何利...(恕刪)

但第一優先
你要早死!!
你兒子才能拋棄繼承

如果有惡意脫產行為,而且和你有關係,那就跟你有關了。
比方說,已經有財務狀況,卻又將資產贈與給你,或透過你這人頭轉匯國外.....
小葉叔叔 wrote:
銀行把債務賣給民間債務公司
那就會產生很多奇奇怪怪的可能性


不會出現違反法律的情況
民間債務公司討債手法一旦違背法律的話
反而能反敲銀行跟債務公司一筆錢

大學有一個同學辦信用卡現金卡,刷爆後再以卡養卡
當時信用卡非常浮濫,根本不需要財力證明
而且給的額度都非常高

最後欠下約140萬的卡債
父母也沒錢幫他還
最後只好退學去工作

他找了工作後發現銀行會強制扣薪
於是改找領現金的工作(打零工之類的)
來避免銀行扣薪

上次聽他說搬家前
那時卡債利滾利已經破200萬了
但他每天照樣無憂無慮過生活

只要名下沒有財產
只要找領現金的工作
銀行對你沒辦法

頂多就是天天打電話來催討
後來我朋友直接換電話跟搬家

換掉手機號碼跟家裡電話以及再換地方租房住
他說用這個方法,已經好幾年都沒有接到銀行的催繳通知
清靜了










papayalove wrote:
父子都是開公司的
這種問題上來問01...



所以公司才會開到倒掉啊!
還在拋棄喔 現在就限定繼承了
還在整天叫人家拋棄 可以更新一下嗎?

8KK wrote:
不會出現違反法律的...(恕刪)

我曾經看過一部國外電影
是講一個民間債務公司
追債的故事
其實也很妙
民間債務公司當然知道惡意追討、騷擾
是會被告
所以他們派一個大男人
每天穿著可愛的兔子布偶裝
到欠債人的公司跟著欠債人吃飯、應酬、下班回家....
兔子人也不會跟他說還債之類的話
去提告也告不成
這個方式真的很灰色地帶
限定繼承」的意思是當財產大過於債務,會用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剩餘的再繼承。
當債務大過於財產,也只要用被繼承人的財產來償還,不足也不需要拿自己的財產去幫忙償還。
可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包括被繼承人財產及債務的遺產清冊,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呈報,主張「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則是不管是債務大過於財產還是財產大過於債務,總之都不繼承啦。
繼承人可以在得為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的主張,
並書面通知因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人的人。

以前是拋棄繼承現在則是限定繼承
看到兒子說連累,好傷感阿。

從法的角度,是不會連累你這個兒子(若你沒作保),但前提要看你爸公司設立形式,及企業借貸合約及關係人,若『保證人、連帶保證人』是你父親(企業負責人)或母親,有可能所謂名沒財產(不動產、動產、前一年度報稅記錄),但若你爸媽有保險就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標的(當然也有救濟方式),這時候身為兒子會不會被『連累』,你看得下去?還有有退休金『一進銀行戶頭』,也有可能被扣。

再來,你老爸想東山再起?若想,他所謂的信用問題可能會牽連他,欠債還錢本應該的,而身為兒子也在開公司,能幫應該幫,可能你爸公司就是養活你們全家的支柱,至少在你獨立之前,如果。

從法觀點,簡而言之,你能做什麼?趕快去幫你爸檢視設立公司形式、借貸、公司資產關係,找你會計師討論,幫他過程,你才能知道會不會連累你(我指的是親情的羈絆)。

會不會銀行不良債權變成其他公司處理呢?若真的成真,這部分你一定會被連累(光被打電話就煩死你)。


剛好最近在處理一些債務問題,有感而發。
銀行會把所有能找到附近的人全找了..
接下來可能會有數不盡的銀行電話
或是銀行恐嚇電話(會用一般老百姓不懂的法律術語恐嚇)
@跟著 ALAN 騎單車,順便寫日記! http://tw.myblog.yahoo.com/alanjain/


kedo小柚 wrote:
「限定繼承」的意思是當財產大過於債務,會用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剩餘的再繼承。
當債務大過於財產,也只要用被繼承人的財產來償還,不足也不需要拿自己的財產去幫忙償還。
可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包括被繼承人財產及債務的遺產清冊,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呈報,主張「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則是不管是債務大過於財產還是財產大過於債務,總之都不繼承啦。
繼承人可以在得為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的主張,
並書面通知因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人的人。

以前是拋棄繼承現在則是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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