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12 wrote:各位不好意思,因關...(恕刪) 看妳的口氣應該是很氣很氣很氣四位長輩因為現在做提告動作的是三姑,所以盡量收集相關證據給律師(但不用刻意在法庭上提出)個人有2點給妳參考:1、若跟三姑感情不錯,是否有考慮多一個戰友。2、針對小姑照顧的費用進行協商,7位長輩若不願意故同照顧,可請律師在另闢戰場。
marx1964 wrote:樓上已經有人說到重點了 遺產過戶需所有繼承人蓋章...(恕刪) 我也覺得這句話是重點,你三姑身為繼承人之一,9年前應該在協議書上蓋章同意,遺產才能做分配。如果你三姑所說屬實,他不清楚這件事也沒蓋過章,那麼就是有人偽造文書沒錯....
艾12 wrote:當然今天也跟律師確認並無偽造問題,相信交給法院處理日後大家都不會再有爭議...(恕刪) 建議你問清楚,是父親遺囑沒偽造問題,還是你老爸這邊沒偽造問題?因為按理講,知道妳老爸有沒有私自用印的,只有妳老爸跟四個姑姑本人,除非律師有當場看著姑姑用印。但你姑姑說不知道分遺產的事,那她應該沒見過律師才對,相關文件一定是你爸交給律師的。沒確定好就鬧上法庭,那就糟糕了!當然最好是我猜錯!
雖然我可能講的很難聽, 但你在意的問題, 原因其實是在爺爺身上...在爺爺心理三姑根本什麼都不是(嫁出去了), 爺爺本來就不想分遺產給三姑,你怪那些叔叔伯伯也不合理....遺產又不是他們決定怎麼處理的!(迷之聲: 是你爸代表爺爺處理的...)換一個說法, 如果你考到台大醫學系, 爺爺覺得你為家族爭光,所以把祖產都給了你, 希望以後你可以在家鄉蓋一個醫院服務鄉里,之後叔叔伯伯來找你討遺產, 你就該拿出來平分嗎? 或是背上一個侵佔祖產的污名?財產要怎麼分, 是爺爺的自由...爺爺想要做出不合理的分配, 也是他的自由...叔叔伯伯也是依法律取得他們的遺產, 不偷不搶不騙, 何錯之有?三姑想爭保留份, 就是照法律來...家族中每個人認為的公義定義並不同...你爺爺認為的公義和你認為的很明顯就不同,你幫了三姑, 你爺爺地下有知不會比較開心.我的公義也和你不同, 如果我爸媽把遺產全給我的兄弟姊妹,我也不會去討, 我也不會幫誰向其他人討...我不認同你爺爺的作法, 但是我真的認為你還是應該尊重他的決定...
你父親輩五兄弟分了地,又分了房子,又分了錢,只給姑姑們10萬元蓋章費,又留一個4姑長期住院給三姑照顧平心而論,你不覺得你家父輩人的心腸都很壞,包刮你死去奶奶.給你一個建議,請你父親兄弟一人出200萬,5人共1000萬給你三姑去照顧四姑.爺爺留了那麼多的財產,一家人卻要撕破臉,走法院.
我覺得把事情解決好比較重要處理好後 就算親戚感情差不相往來也沒關係兩個重點吧1.當初財產沒分公平 請律師依據法律分一分 大家簽切結同意2.三姑的照顧問題 還是要討論 看要一起出錢 還是送養護中心 兄弟姊妹一場 不需要晚年來撕破臉何必晚節不保呢?進法院真的很難看 而且你爸大概無法全身而退 畢竟當初處理都有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