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要漸漸有...乖乖繳稅的觀念..執政黨為了選舉..開支票,所以其實是很缺錢的..小錢就算...樓主賣地一次2000萬誰也不知會不會被盯上重點:他不是馬上查辦!是等你錢都分了甚至花光了...就查你樓主!所有納稅義務就是樓主!(除非有約定協議書)七年以內都適用...可以拼看看...但要用時間換空間...重點2:兄弟姊妹等不了...怕錢沒了也怕人沒了
Eigen wrote:不然就叫你們兄弟上法院告你 借名登記,取回遺產,這樣就能一起分~~省下 36萬 除非和解書 什麼的先寫好不然告贏你 借名登記勝訴之後 在跟你索討 這10年間的不當得利(租金或是使用成本)你不就還要再吞一次苦水
你的問題其實不難處理,因為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是不計入贈與總額,所以先報贈與稅贈與配偶708萬元然後現在是12月,你和太太各贈與每人110萬元也就是你贈與二人共220萬元,你太太也贈與二人共220萬元這部分的贈與都是免稅 (110年12月31日前的免稅額是220萬元)然後下個月就是元月1日起屬於跨年度,又可贈與一次只是免稅額調高到每人有244萬元所以今年+明年已經共贈與了928萬元了再來後年112年的1月1日起再來一次贈與你和太太又贈與加起來又贈與了488萬元所以已經全部共贈與他們1416萬元1600萬-1416萬等於剩下184萬元184萬元可於113年你單獨贈與也是免稅如果他們嫌拖太久那就112年併入贈與只是要繳184萬X10%等於18.4萬元這部分的稅金就看你們要如何協議了這樣子比你單獨贈與要省很多時間這是我自己執業地政士的經驗
我是覺得要贈與出去就他們全部負擔10%的贈與稅是直接扣掉10%由你自己去交,你能省多少錢是你的事情如果有配偶,贈與稅免稅額多一份,先贈與給配偶再由配偶贈與出去那就能省兩份免稅額根本沒必要拿你們自己的免稅額去讓他們省錢都已經要把錢吐出來分給他們了,不同意就連給都不要給了最好是挑跨年度時給予,夫妻兩人就可以直接省了四分贈與稅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