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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ray wrote:
講個我朋友的故事,看樓主會不會心情好點,叔叔要結婚,對象說沒台北市房子不嫁,爸爸是扶弟魔,就把他們家(媽媽的房子)過給叔叔,自己搬去中南部,他跟弟弟台北人,在台北市工作都要租屋,叔叔後來有錢了開始買房隔套出租,說不能租他們只租女生,他們拼命賺錢,努力想辦法買房,一樣每月給爸爸五萬孝親費,很少講我朋友的事情。
坦白講
我看了三遍
這層關係問題
本來內容有點看不懂
理解如下:
1.你朋友有兄弟二人
本是臺北市人
後搬去中部
努力工作 還得租房
起因
2.你朋友地父親過繼房子給
叔叔與嬸嬸(弟弟夫妻)
現在叔叔家發達了
但是 不願將多餘的套房
讓你朋友兄弟二人住
3.你的朋友兄弟二人
還是得
上繳孝親費
兄弟二人共 5萬元/月
4.比樓主慘的人還是存在的
5.沒甚麼好抱怨地
這樣子解讀對嗎?
家裡的狀況真的不是很好講清的...但我現在知道問題在我身上,不好意思讓各位前輩浪費時間教我這個不孝子
Quorra'schord.心弦 收手吧Q大,外面全是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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