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min72 wrote:
2.險種不核保~有些新規定在舊的終身醫療險上根本不能過
這種的在契約上的技術問題可以很大。
長期醫療險,過了幾十年後
1) 舊病症本身的改名、分化、合併或原列病症名稱的消失。新病症分類的出現。
2) 新的治療方法的出現、或是舊方法的進化後更名等。
3) 醫療機構層級、醫療體制、保險體制的變動。
現在是 2025 年,如果有人拿的是 1975 年的終身醫療險契約,
那個條文現在應用面問題應該很大。CT, MRI 1975 年還是未商用的傳說技術。
然後 1975 年當時也沒全民健保,契約保障後來大部份與全民健保重覆,浪費掉了。
現在 2025 年簽的終身醫療險契約,要在 2075 年拿出來用…
應該也會有很多目前無法猜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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