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每一申報戶之上述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全年交易所得達300萬元者,均需申報"...(恕刪) 可是課稅是超過300萬部分才要課稅,而且可以先扣除證交稅和手續費及去年度的虧損部分!
大火快炒 wrote:獲利300萬,就要課...(恕刪) 300萬是免稅額假如你一年賺400萬400-300(免稅額)=100100萬*20%=20萬你需要繳交20萬稅金融資利息 證交稅 手續費 都可以扣除所以只針對 實賺的部分課稅
請大家注意一下,是獲利300萬以上要課稅,不是年獲利300萬以上要課稅,這樣差很多.舉一個例子好了:假如我在102年初買股票一直持有至103年底賣出2年共獲利600萬好了,這樣要繳60萬的稅,可是我是2年的時間獲利600萬不是一年,假如102年及103年都是剛好賺300萬,那是不是說只要在102年底賣掉103年初再買回來,103底再賣掉,賠一些證交稅就可以避掉60萬的證所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