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夫妻間贈與不課贈與稅,
可以保障妳以後的生活,
不過要儘快辦。
2.房貸部分要看妳是否有能力及意願保留房屋持份?
(1)有:
就繼續繳款,
原因在於你婆婆及姑姑都不是你丈夫的繼承人,
你與孩子當然取得房屋持份,
公婆死後你至少可以因為代位繼承再取得至多1/2的持份,
這樣你以後可以隨時處分房子取得一大筆現金。
(2)沒有:
既然妳不是保證人,
妳也不用在那之後繼續繳房貸,
當無法繳納貸款造成房子被拍賣,
妳只要辦限定繼承就好,
不需要拋棄繼承,
因為妳不知道會不會有非預期性的收入,
而銀行會先去追人保及遺產,
不管怎樣都不會對妳自有財產造成影響,
進可攻、退可守。
3.扶養義務:
夫妻一方死亡,
存活一方與配偶親屬的姻親關係並不因此解消,
所以仍有扶養義務,
當妳繼續與公婆同住,
妳的扶養義務會排在前面,
但如果搬出去住,
雖然比較辛苦,
但先位的扶養義務人就是你小姑等子女,
妳排在他們後面...
minisoul wrote:
是說拋棄繼承
就連同我先生的車子和股票現金都一同拋棄繼承了嗎?
丈夫先願意將車子及股票變現金之後‧‧‧將現金拿給妳,妳再將現金放在只有妳知道的地點‧‧‧
minisoul wrote:
我願意無條件把房子送給任何人(我婆婆我小姑誰要都可以拿去)
我願意帶著小孩離開
但是不是貸款也會被我繼承走呢
就是我把房子送人了~卻還要吃下每個月貸款呢
看妳的婆媳關係姑嫂關係‧‧‧這事可直接與之溝通!
全給她們,但貸款部份由她自行負責!
===
希望那些笑純陽之體的
能再一次體會到為何我年輕時存到一千萬才敢交女友 存到兩千萬門檻時才敢娶妻(1500~2500W)
娶妻前還必須確定未來三四五十年不出任何意外,健康上不有任何疑慮 才能照顧妻小到一定的程度。
(同時也要確定妻子冏了醜了老了殘了廢了中風了失智了皆不離不棄盡心照顧其一生‧‧‧)
[其實原先計劃是能正常計劃下去,無奈中途中遇到一些很可悲的死小人,致使如今滿盤皆毀‧‧‧
]===
(以下跟樓主的主題無關!^^題外話)
塵世中有一類狀態‧‧‧非常疼愛太太滴!(我也是這類)
譬如將所有資產 房子全弄為太太的名字,還是有一天可能因為小王的篩弄之下‧‧‧一夕皆無!
但也是幸運啦,至少沒先被毒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