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paris wrote:請問台灣人的習俗,...(恕刪) 看娘家窮不窮....如果不窮,女兒的孝親費可以是女兒自己留著當私房錢,反正老公管不著如果比較緊,拿回家也不是什麼大事嫁過去公婆是爸媽,親生的就變成不是爸媽嗎??當老公的最好要想清楚,現代的平權觀念是這樣你不是"娶他",是你們兩個結婚,是一起生活要女兒不給孝親費,那你不要給你爸媽,都只能給你們的新家庭裡用沒理由說你要孝順爸媽,然後妻子要孝順公婆然後你的岳父母就當路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