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eshadow wrote:我們的貸款是今年辦的, 兩年內不能塗銷, 所以這方面就先不考慮了~^_^...(恕刪) 我以前有買過房子,貸款20年,不到幾年很快就還完了,我沒有去塗銷,以備不時之需,可以從銀行臨時借錢。去年買了新房子,貸款一年就全部還完了。銀行說我們最好不要去塗銷,以免以後臨時要用錢。可是,我們不需用錢,所以老婆大人把新房子的銀行設定,拿去塗銷。貸款當然可以全部還清,兩年內不能塗銷,就不用去塗銷。只是房子有設定而已,不用付利息。
vpoint wrote:我以前有買過房子...(恕刪) 每家銀行方式都不一樣有的是 簽約時說明一年內不能塗銷還本金(一般這利率最低,主要是避免投資客)有的是 一年內如果還完要有1%違約金~~都不盡相同
小東東0626 wrote:每家銀行方式都不一樣...(恕刪) 還好啦!去年農曆過年前買的,在台灣新光金控的新光銀行貸款,沒有那條提前還款有違約金的條款。利息雖然很低,浮動利率從只有2.?開始,但是手上有現金,不太想讓銀行賺利息。剛好一年又過幾天還清了所有貸款。不欠人家錢,過的比較心安啦。不過又多保了一年的火險。好像銀行要貸款都會要求貸款戶必須保火險。
辦理房貸一定要附加火險&地震險,這是財政部規定的…如果是因為執行stock option而來的意外之財,小弟建議您更要珍惜使用…萬一花掉了(買車等消費性支出)…來年是否還會有這樣的意外之財,看著辦吧…舉我的例子好了…有房子,房貸150萬,因為女王看天災人禍不斷,說不想還清貸款,這點我同意…因為每月一萬元的房貸支出繳起來實在沒什麼負擔…大概佔我們收入的3%手頭現金可以在台北市再買一間房子您猜我們兩個各開什麼車?兩部超過十年的馬三(寶馬3+馬自達3)有人會看不起我嗎?我想不會…為什麼不換新車?因為我們有更重要的目標…打算存下兩個小孩的留學基金以及做好提早退休的打算…理財,請把時間拉長到十年以上來規劃…天有旦夕禍福呀…
ryan4825 wrote:不欠債的人一定比較有...(恕刪) 財團舉債是做"資本投資"可不是消費性支出哦對這個討論串而言,所指都是買房、買車的"消費性支出"當然,如果您是房市的投資客,另當別論…或者,小弟修正一下說法不舉債消費的人,比較容易存到錢…
laceshadow wrote:這筆現金說來是意外之財.男友公司股價突然飆起來, 正好stock option到期, 才有了這些錢....(恕刪) 這樣的確是意外之財更要小心地規劃stock option 和員工分紅配股不同, 有稅的問題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