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on0808 wrote:
1997年與幾位同事共同創立IC設計公司, 全力打拼, 4年後公司上櫃, 多年辛苦得到豐碩的回報。
我朋友早期與他朋友共4人合夥在大陸創立電子公司,當時他投資金額只幾百萬是原始股東之一,投資以來吃香喝辣他兒女從高中起都送到美國讀書(開銷大),合夥在大陸投資以來他本人也沒有去公司擔任何職務,只享受公司每年豐碩的成長利潤就財富自由任消遙至今...。
相對的...同樣是原始股東且上櫃...,對於樓主的投資成長利潤有點百思不解?民國86-87年還繳不起貸款斷尾求生 一併出售2間房屋(父親已付了大部份工程款), 損失超過好幾百萬...,以上只是不解沒有不敬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