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政策推出來之前
所有的利弊得失不是應該都評估好了嗎?
利得成竹於胸、計算精確
弊失匡正隨後、雷厲風行
讓利得遠大於弊失
才是好的政策
院長說商品漲價是必然的
說要查藉勢漲價的,又說擾民不查了
所以到底匡正亂漲價的政策到底在哪裡?有沒有嚇阻力及強制力?
政策推動之前都沒有想到嗎?
還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還有一例一休政策主要目的不是要讓勞工可以好好休息,真要加班獲得合理的報酬
結果廠商都不要正職員工加班,甚至裁撤掉正職員工,找鐘點制、計時制的臨時員工來替代
不然就是降低商品或服務的數量或品質來因應
甚或以上兩者+趁機漲價賺更多?
結果可能讓正職員工變少、收入降低
廠商漲價一開始賺多,但因為勞工整體收入降低,購買力下降
最後大家不敢消費,通貨緊縮,經濟閉鎖
政策推動之前都沒有想到嗎?
還是萬般無奈想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