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任何疑問不清楚可以去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宣導專區看一下,網站上寫的該單位成立背景如下:
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2018年的第三輪評鑑,行政院於2017年3月16日,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廢除)舊址的國防部文化營區5樓,成立行政院級的「洗錢防制辦公室」,透過專責辦公室之方式,全力培訓中央部會人員,並全力推動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工作之進行。
洗錢防制辦公室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直接督導,並由法務部蔡政務次長碧仲兼任辦公室主任,並借調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部會人員,並借調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彰化銀行及華南銀行等私部門人員共18人,作為本辦公室組成人員。
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以下設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各1人,負責辦公室業務之督導及執行。執行秘書一職,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柯宜汾出任,副執行秘書則由金管會銀行局的副組長劉萬基擔任。辦公室並分設政策、實務二組,分別由具APG評鑑員身分的法務部調辦事檢察官蔡佩玲及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秘書廖建寧二人擔任組長,其餘組員14人則分由二組各司其職。
本辦公室於106年3月16日掛牌後,將針對國家報告、評鑑宣導與教育、國家風險評估等三個面向同步進行。國家報告部分,將針對國際反洗錢工作準則的40項建議,密集與相關的公私部門展開直接協調、檢視,採逐日撰寫方式完成。一方面了解各部門、行業執行進度,另一方面則審視有無疏漏,立刻改進。
辦公室成立後,如何在年底前順利完成國家報告是第一關,再來則是面臨短兵相接的現地評鑑,國家報告政府責無旁貸,但在現地評鑑上,私部門及國人的觀念轉變、配合更是我國能否過關的重要關鍵。否則,國人若欠缺反洗錢意識,對於日常往來的金融、不動產交易,難免將從業人員的詢問、查核視為擾民,恐成為評鑑缺失的最佳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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